1.治療原則
制止初期出血;防止復發性出血;清除前房內的血液;控制繼發性青光眼;治療并發的創傷。
2.無并發癥的前房積血
一般常規治療包括臥床休息,抬高頭位,借地心吸引力使血液下沉,不僅可防止血液蓄積在瞳孔區,還可減輕頸部及眼部靜脈充血。不安靜的病人可給予鎮靜藥。
3.藥物治療
用止血和促進前房積血吸收的藥物,但其確切的療效存在爭議。影響療效評價的主要問題是前房積血具有一定的自限性,主要取決于外傷的性質和嚴重性,而不是主要靠藥物治療。
(1)散瞳藥和縮瞳藥的使用 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意見。較折中的觀點主張不散不縮,也有人主張用去氧腎上腺素、托吡卡胺等短效的散瞳藥代替強效持久的阿托品。
(2)皮質激素的應用 提倡使用皮質激素作為促進血液吸收防止再出血的方法。特別是適用于睫狀充血伴有虹膜睫狀體炎者。
(3)抗纖溶藥和止血藥的使用 氨基己酸是一種口服抗纖溶劑,人工合成的氨基酸,能競爭地抑制纖維蛋白溶酶原向纖維蛋白溶酶轉變,大劑量可直接抑制纖維蛋白溶解,延長受損血管中血栓的溶解與脫落,而為受傷的血管修復爭取了時間。其他如卡巴克絡,能增加毛細血管對損傷的抵抗能力縮短出血時間,減少毛細血管的通透性,并能使毛細血管斷端回縮而止血。中草藥方面有云南白藥、生地四物湯加田三七粉、通竅活血湯等。
(4)阿司匹林類藥物 能抑制血小板的凝聚,使出血時間延長,增加再出血的危險,前房積血不宜用,必要時用非阿司匹林類藥緩解疼痛。
(5)超聲藥療法。
(6)對高眼壓患者可選用抗青光眼藥物 根據眼壓高度單用或聯合用藥,包括左旋腎上腺素、噻嗎洛爾、貝他根、保目明、可樂定、適利達、阿法根等。必要時聯合口服乙酰唑胺,或靜脈高滲藥,因前房積血常伴有炎癥,一般不用縮瞳藥。眼壓不高時不提倡預防用藥。眼壓不宜降得過低,否則也降低了防止再出血的堵塞作用。
4.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