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肺部有結核病變,則結核性的診斷可明確。病原不明的滲出性胸膜炎,絕大多數是結核性的,應按活動性結核病進行治療。結核性滲出性胸膜炎的治療原則為抗結核藥物治療和胸腔穿刺抽液。
治療方法:
(一)抗結核藥物治療 見結核病章
(二)胸腔穿刺抽液 胸腔穿刺抽液不但有助于診斷,且可解除肺及心、血管的受壓,改善呼吸,更重要的是可防止纖維蛋白沉著和胸膜增厚,免使肺功能遭受損害。抽液后可減輕毒性癥狀,體溫下降,且能使被壓迫的肺臟迅速擴張。大量胸液者每周抽液2~3次,直至胸液完全吸收。每次抽液量一般不宜超過1000ml,過快、過多抽液使胸腔壓力驟降,可發生肺水腫及循環障礙。在一般情況下,胸腔內不必注入藥物。
(三)糖皮質激素治療 糖皮質激素可減輕機體的變態反應和炎癥反應使毒性癥狀很快減退,胸液迅速吸收,且后遺胸膜粘連、增厚的機會也減少。但也可發生一些副作用,尚可引起結核播散。因此,應慎重并嚴格掌握適應證。急性結核性滲出性胸膜炎毒性癥狀嚴重、胸液較多者,在抗結核藥物治療的同時,可加用糖皮質激素。通常用潑尼松15~30mg/d,分3次口服;或潑尼松龍20mg/d,分4次口服。關于停用激素的時間問題,一般都主張待體溫正常、全身毒性癥狀消除、胸液吸收或明顯減少時,即應逐漸減量以至停用。停藥速度不宜過快,否則易出現停用激素的反跳現象。一般療程約4~6周。也可于每次抽液后胸腔內注入氫化可的松25mg或地塞米松5mg。若已口服激素,則胸腔內不必再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