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移位的肱骨內上髁骨折,無需復位,僅用長臂石膏托或超關節小夾板固定3~4周,拆除石膏或夾板后進行功能鍛煉。Ⅱ度以上骨折應先利用手法復位,失敗者再手術。
1.手法復位。
2.經皮撬撥復位固定
除Ⅰ度骨折一般不會移位外,其他類型骨折復位后不穩定,可發生再移位,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閉合穿針固定;如骨折片有旋轉,手法難以復位者,可采用經皮鋼針撬撥復位,并用1~2枚克氏針作內固定,術后用石膏托或超關節小夾板外固定3~4周。
3.切開復位
適用于骨折分離較明顯,或骨折片嵌入關節腔手法難以解脫,旋轉移位手法未能糾正及合并尺神經損傷者。合并尺神經挫傷應予以檢查,如較嚴重可同時做尺神經前置手術。術后用石膏托固定4~5周,拆除石膏托拔除鋼針后進行功能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