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功能亢進癥的治療,切除脾臟及X線放射治療并不能解除引起脾亢的原發病,所以一般應先治療原發疾病,若不能收效,則在切脾后再積極治療原發疾病。
脾臟切除的指證有以下各點:
1、脾腫大顯著,引起明顯的壓迫癥狀。
2、貧血嚴重,尤其是有溶血性貧血時。
3、有相當程度的血小板減少及出血癥狀。若血小板數正常或輕度減少,切除脾臟后可能出現血小板增多癥,甚至發生血栓形成,所以血小板正常或輕度減少者不宜切脾。
4、粒細胞缺乏癥,有反復感染史。對發脾病人應進行充分的術前準備。如貧血嚴重者給予輸血,血小板減少有出血者應給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粒細胞缺乏者應積極預防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