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治療
積極治療原發病,改善循環低灌注狀態,停用升壓藥,維持水電解質平衡,控制感染。
2.藥物治療
動脈輸注血管擴張劑,如嬰粟堿、妥拉蘇林、異丙腎上腺素等。
3.手術治療
如腹部體征未能消失,診斷不夠明確或提示腸缺血不可逆轉,則以及時手術為宜,切除壞死腸管,視情況行一期吻合或二期吻合。術后繼續補充血容量,給予血管擴張藥物及廣譜抗生素并積極處理再灌注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