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是控制血壓及心血管危險因素,保護靶器官,小劑量、長效、聯合用藥及個體化治療。
1.心臟損害
出現心力衰竭的患者應先用利尿藥,優先選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藥(或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滯劑)和β受體拮抗藥。出現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冠心病)的患者,優先考慮β受體拮抗藥和鈣通道阻滯藥,也可選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藥。
2.腦損害
注意防治腦水腫及顱內壓增高,必要時進行手術治療。
3.腎損害
出現腎損傷,優先考慮的藥物是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藥、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滯劑和鈣通道阻滯藥。
4.視網膜損害
對于視網膜病變,如果血壓急劇升高,最好使舒張壓緩慢穩定下降,急劇降壓可能造成器官缺血。
5.其他
針對受損的靶器官、嚴重程度及患者情況,選擇相應的治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