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于孕期及哺乳婦女,嚴重心臟病、嚴重的感染、缺氧癥、主要器官功能障礙,中樞神經系統轉移瘤或癲癇癥及自體免疫病患者。
對該品或該品制劑中任何組分發生過敏者、肺功能試驗嚴重異常者、同種器官移植者禁用。
早期治療使用該品曾發生不良反應者,如持續室性心動過速(>5次),心律紊亂不能控制或對處理無效,兼有FCG變化的反復胸痛、心絞痛或心肌梗塞,心包填塞,腎功能障礙需透析72h以上者;昏迷或毒性精神病持續48h以上者;反復發作或難以控制的癲癇者;腸缺血/穿孔,胃腸道出血需手術者禁用。
以下患者慎用:老年人,腎或肝功能不良者,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者,嚴重貧血、白細胞或血小板減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