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鹽酸吡格列酮僅能在胰島素存在下發揮降糖作用,故不應用于Ⅰ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癥酸中毒治療。
低血糖癥:當患者聯合使用鹽酸吡格列酮和胰島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藥時,有發生低血糖癥的風險,此時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藥物的劑量。
排卵:絕經期前不排卵的胰島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鹽酸吡格列酮的治療可能導致重新排卵。作為胰島素敏感性改善的結果之一,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則有懷孕的風險。
血液學: 鹽酸吡格列酮可能造成血紅蛋白和紅細胞壓積的降低。就所有臨床研究而言,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組病人的血紅蛋白指標降低了2%到4%。這一變化主要出現在治療開始的4到12周時,之后基本保持平穩。這些變化可能與血漿容積增加有關,在血液學方面無重要的臨床意義(參見【不良反應】,實驗室異常,血液學)。
水腫:水腫病人使用鹽酸吡格列酮時應謹慎。在2型糖尿病雙盲臨床試驗中,曾有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病人發生輕到中度水腫(參見【不良反應】) 。
心臟:在臨床前的試驗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漿容積增加和由前負荷增加引起的心臟肥大。有334名2型糖尿病患者參加、為期6個月的安慰劑對照研究和有至少350名2型糖尿病的長期(1年或以上)開放性研究中,超聲心動顯示,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病人平均左室質量指數無顯著增加,平均心臟指數無顯著降低。
在排除了按照紐約心臟病學協會(NYHA)標準心功能Ⅲ級和Ⅳ級的病人后,在臨床試驗中未見與容量增加有關的嚴重心臟不良反應(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在鹽酸吡格列酮臨床試驗中,不包括以NYHA標準心功能Ⅲ級和Ⅳ級的病人。對于NYHA標準心功能Ⅲ級和Ⅳ級的病人,鹽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
對肝臟的影響:曲格列酮是噻唑烷二酮類中的另一藥物,它有體質特異的肝毒性。上市后的臨床應用中,曾報道過罕見的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病例。在知情同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對照臨床試驗中,與安慰劑相比,曲格列酮組具有臨床意義的肝酶升高(ALT超過3倍正常上限)更多見,還報道了很少見的可逆性黃疸病例。
在世界范圍內的臨床研究中,共有超過4500名受試者接受了鹽酸吡格列酮治療。在美國進行的臨床研究中,超過2500名2型糖尿病病人使用了鹽酸吡格列酮。結果未發現有藥物引起的肝毒性和ALT升高。
在美國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1526名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病人中共有4名(0.26%),793名安慰劑治療病人中共有2名(0.25%)出現過ALT超過正常上限3倍的情況。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病人ALT的升高是可逆的,且不一定與鹽酸吡格列酮治療有關。
盡管無臨床數據顯示鹽酸吡格列酮存在肝毒性或可使ALT升高,但吡格列酮與曲格列酮在結構上相似,而后者有體質特異性的肝毒性,并曾有罕見病例出現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將來鹽酸吡格列酮投入廣泛臨床使用后,會有規模更大、持續時間更長的臨床對照試驗,會有上市后的臨床數據,這樣,鹽酸吡格列酮對肝臟是否安全將更明確。在此之前,我們建議接受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的患者進行定期的肝酶測定。在開始鹽酸吡格列酮治療前,所有病人均應測定血清ALT(丙氨酸轉氨酶)水平,在治療的第一年,每兩個月再行測定,之后此項檢查也應定期進行。當有癥狀提示病人肝功能異常,如:惡心、嘔吐、腹痛、疲勞、食欲不振、尿色加深等時,也應進行肝功能測定,是否繼續鹽酸吡格列酮治療,應在實驗室測定基礎上進行臨床判斷。如出現黃疸,應停藥。
如病人有活動性肝病的證據或ALT水平超過正常上限2.5倍,不應服用本品治療。在基線測定或鹽酸吡格列酮治療期間,肝酶輕度升高(ALT水平在1到2.5倍正常上限之間)的病人,應加以評估,判斷肝酶升高的進程。對肝酶輕度升高的病人,鹽酸吡格列酮治療的開始和繼續都應謹慎,應進行適當的臨床隨訪,包括更頻繁的肝酶監測。如血清轉氨酶水平再升高(ALT超過2.5倍正常上限),肝功能檢查應更頻繁,直到肝酶水平恢復正常或回到治療前水平。如ALT超過3倍正常上限,應盡快重復檢驗。如ALT水平仍超過3倍正常上限或病人出現黃疸,鹽酸吡格列酮治療應中止。
對于使用曲格列酮時出現過肝臟問題、肝功能異常或黃疸的病人,目前尚無數據說明使用吡格列酮是否安全。服用曲格列酮時出現黃疸的病人不應使用鹽酸吡格列酮。使用曲格列酮時肝酶正常的病人,當換用鹽酸吡格列酮時,我們建議在開始鹽酸吡格列酮治療前,至少有一周的清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