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應證:
1.適用于治療敏感的流感桿菌、肺炎鏈球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兒童急性中耳炎。
2.適用于治療大腸桿菌、克雷白菌屬、腸桿菌屬、奇異變形桿菌、普通變形桿菌和莫根菌敏感菌株所致細菌性尿路感染。
3.適用于治療產腸毒素大腸桿菌(ETEC)和志賀菌屬所致旅游者腹瀉以及福氏或宋氏志賀菌敏感菌株所致志賀菌病(志賀菌感染)。
4.復方新明磺還可作為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治療首選藥以及預防用藥。
二、禁忌證:
1.對復方新明磺或其他磺胺類藥過敏者;
2.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
3.孕婦;
4.哺乳期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