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FSGS的治療原則是:
(1)積極對癥治療包括抗凝、抗血栓形成、降血壓、降血脂、降蛋白尿、營養的維護與支持療法;
(2)保護腎功能:防止或延緩腎功能損害.減慢病情進展;
(3)防治并發癥:包括感染、血栓栓塞性并發癥、水電解質及酸堿代謝異常、藥物治療的不良反應等;
(4)病情反復發作的腎病綜合征患者,可以考慮聯合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