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藥口服治療抑郁癥3周內起效,達峰時間為4~6h,多劑量給藥作用可持續7天以上。血藥濃度達峰時間為6~10h。本藥口服生物利用度高于70%,總蛋白結合率高于95%,表觀分布容積為1640L。在肝臟代謝,代謝產物為去甲基度洛西汀、羥化代謝產物。本藥腎臟排泄率為77%,主要以代謝產物的形式排出;15%隨糞便排泄。總體清除率為114L/h,原形藥消除半衰期為11~16h。
一、適應證
1.用于治療重型抑郁癥。2.用于糖尿病周圍神經痛。3.用于女性中至重度應激性尿失禁。
二、禁忌證
1.對本藥過敏者。2.未控制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3.不推薦肝功能不全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