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注射用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應在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每瓶制品用滅菌注射用水1ml溶解,可皮下注射或靜脈注射。每周分2-3次給藥,給藥劑量需依據病人貧血程度、年齡及其他相關因素調整。治療期:血液透析患者每周100—150IU/kg,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患者每周75—100IU/kg,紅細胞壓積應增加到30—33vol%,但不宜超過34vol%。維持期:如果紅細胞壓積達到30—33vol%,或血紅蛋白達到100—110g/L,則進入維持治療階段。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一般需長期維持使用,但如有特殊情況,可以隨時終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