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常用的糖耐量試驗及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標準為:
1. 空腹靜脈血漿血糖≥6.1mmol/L。
2. 口服葡萄糖75g,1小時后≥10.0mmol/L。
3. 2小時≥8.5mmol/L。
4. 3小時≥8.0mmol/L。其中兩項高就考慮糖尿病。
5. 正常范圍:
空腹3.9-6.1mmol/L(70-110mg/dL);
60分鐘6.7-9.5mmol/L(120-170mg/dL);
120分鐘≤7.8mmol/L(≤140mg/dL);
180分鐘3.9-6.1mmol/L(70-110mg/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