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忌:
1、妊娠起初3個月內婦女禁用.
2、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二、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雖然尚無證據人皮膚外用維A酸導致畸胎,但育齡婦女用藥期間不宜受孕。哺乳期間暫停用藥,以免嬰兒經口攝入本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