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合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該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2.下列藥物與該品同用時,該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反應,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同時應用,或在應用該品之后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3.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并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4.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5.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6.與光敏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作用相加。7.接受該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8.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后者可與該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9.該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10.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該品合用時可減少后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而持久,易產生毒性反應,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在應用其治療后可能需要調整該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于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11.與尿堿化藥合用可增加該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12.與骨髓抑制藥合用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白細胞、血小板減少等,如確有指征需兩藥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