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應證:按現代觀點,此類藥物在DIC不宜常規使用。其主要適應證有:①有明顯纖溶亢進之臨床及實驗證據的DIC患者。②DIC晚期,繼發性纖溶亢進已成為引起遲發性出血的主要原因。
(2)主要制劑:
①氨基己酸:2.0~10.0g/d,分次靜脈緩慢注射或滴注。有休克者慎用。
②氨甲苯酸:0.2~1.0g/d,分次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
③氨甲環酸:0.5~2.0g/d,分次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
④抑肽酶:系廣譜蛋白酶抑制劑,兼有抑制纖溶酶及因子Ⅹ等激活的作用,呈纖溶、凝血雙相阻斷,在理論上最適合于DIC治療,首劑5萬U,隨后以1萬U/h持續靜脈滴注,或總量10萬~20萬U/d,分次靜脈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