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飲食宜清淡,忌食油膩魚蝦海鮮類及辛辣食物。 2.服用或注射某種藥物而發生的蕁麻疹為藥物過敏(藥疹)所致,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3.嬰兒或患有其他疾病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如出現膿皰瘡,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因腎病、糖尿病、黃疸、腫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膚瘙癢,應以治療病因為主,若需用本品時,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服藥3~6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密封,置陰涼干燥處(不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