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值應為5.0~7.0(通則0631)。
裝量照最低裝量檢查法(通則0942)檢查,應符合規定微生物限度取本品,照非無菌產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微生物計數法(通則1105)與控制菌檢查法(通則1106)檢查。1m供試品中需氧菌總數不得過102cfu,霉菌和酵母菌總數不得過10cfu,不得檢出大腸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銅綠假單胞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