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1.癲癇復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
2.緩解三叉神經痛、舌咽神經痛、脊髓癆的閃電樣痛、糖尿病周圍神經痛、患肢痛、外傷后神經痛和某些皰疹后神經痛等神經源性疼痛。
3.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郁癥;治療情感性精神分裂癥、頑固性精神分裂癥及邊緣系統功能障礙有關的失控綜合征等精神疾病。
4.神經原性尿崩癥。
5.不安腿綜合征(Ekbom綜合征)、面肌抽搐。
6.戒酒綜合征。
7.心律失常。
禁忌證
1.心臟房室傳導阻滯者。
2.血小板、血常規及血清鐵嚴重異常者。
3.有骨髓抑制病史者。
4.心、肝、腎功能不全者。
5.孕婦和哺乳期婦女。
6.對酰氨咪唑及三環類抗抑郁藥過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