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斯特(Br?nsted)和勞萊(Lowry)在1923年提出的質子理論認為,凡是給出質子(H+)的任何物質(分子或離子)都是酸;凡是接受質子(H+)的任何物質都是堿。簡單地說,酸是質子的給予體,而堿是質子的接受體。酸和堿之間的關系表示如下:
酸 =質子(H+)+ 堿
按照酸堿質子理論,屬于酸的有:HCl、HAc、NH4+、[Al(H2O)6]3+、H2PO4-、HPO42-等。屬于堿的有:NH3、[Al(H2O)5OH]2+、Cl-、Ac-、HPO42-、PO43-等。同時還可以看出,酸和堿是統一在對質子的關系上:酸放出質子后變成了堿,而堿接受質子后就變成了酸。為了表示它們之間的聯系,常把酸堿之間的這種關系叫做共軛酸堿對。酸放出質子后形成的堿,叫做該酸的共軛堿;堿接受質子后形成的酸,叫做該堿的共軛酸。我們把相差一個質子的對應酸堿,叫做共軛酸堿對。
根據酸堿的質子理論,容易放出質子(H+)的物質是強酸,而該物質放出質子后就不容易形成堿,同質子結合能力弱,因而是弱的堿。換言之,酸越強,它的共軛堿就越弱;反之,堿越強,它的共軛酸就越弱。
根據酸堿質子理論,酸堿在溶液中所表現出來的強度,不僅與酸堿的本性有關,也與溶劑的本性有關。我們所能測定的是酸堿在一定溶劑中表現出來的相對強度。同一種酸或堿,如果溶于不同的溶劑,它們所表現的相對強度就不同。例如HAc在水中表現為弱酸,但在液氨中表現為強酸,這是因為液氨奪取質子的能力(即堿性)比水要強得多。這種現象進一步說明了酸堿強度的相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