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標點機核查方法:
◆技術要求:
(1)每個原始標距與標稱標距的相對偏差不應大于標稱標距的±0.5%;
(2)標點應均勻、清晰。
◆核查器具和/或物質:
游標卡尺:量程300mm,精度0.02mm。
◆核查環境條件:20±5℃
◆概述:
本規程適用于使用中的鋼筋標點機在兩次校驗周期間的期間核查。鋼針間距和針尖磨損引起標點間距有一定的飄移性。
◆核查方法:
用打點機將一根φ12或以上直徑的平直圓鋼打出標點,用已檢定合格的游標卡尺在各標點上測量,從鋼筋一端的第10個標點為起始點,隨機選擇10個間隔標距進行測量。計算原始標距與標稱標距的相對偏差,相對偏差按(1)式計算:
(1)
式中:
R——相對偏差(%);
L——原始標距(mm);
L0——標稱標距(mm)。
目測各標點的均勻性和清晰性。
◆核查結果的判定及處理:
若核查結果符合技術要求,則判定該儀器設備期間核查合格,反之判定為不合格,并按《量值溯源程序》規定執行。
◆核查周期: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