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字法
本法適用于天然水和處理水透明度的測定。
(1)方法原理
根據檢驗人員的視力觀察水樣的澄清程度。由清楚地見到放在透明度計底部的標準印刷符號時水柱的高度表示水的透明度,單位為cm。本法受檢驗人員的主觀影響較大,照明等條件應盡可能一致,最好取多次,或數人測定結果的平均值。
(2)儀器
①透明度計;②標準印刷符號。
(3)步驟
①透明度計應在光線充足的實驗室內,放在離直射陽光窗戶約1 m的地點。
②將振蕩均勻的水樣立即倒入筒內至30 cm處。從筒口垂直向下觀察,如不能清楚地看見印刷符號,緩慢地放出水樣,直到剛好能辨認出符號為止。記錄此時水柱高度的厘米數,估計至0.5 cm。
(4)計算
透明度以水柱高度的厘米數表示。超出30 cm作為透明水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