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鑒別職能
根據技術標準、產品圖樣、工藝規程或訂貨合同的規定,采用相應的檢測方法,測量、檢查、試驗或度量產品的質量特性,并判定產品的合格與不合格,從而起到鑒別的職能。
2、把關職能
在產品形成的全過程各生產環節,通過嚴格的質量檢驗,剔出不合格產品,使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零件不轉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把住質量關,實現把關的職能。
3、預防職能
通過質量檢驗,獲得的大量質量信息和數據,為質量控制提供依據,通過過程質量控制,把影響產品質量的異常因素加以控制與管理,實現“預防為主”的方針。
4、報告職能
把在質量檢驗中獲得的質量信息、數據和情況,認真做好記錄,及時進行整理、分析和評價,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各生產環節及企業的產品質量狀況,為質量改進提供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