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縣取締15家食品加工“黑作坊”
“養豬場旁邊咫尺之地竟然還生產豆腐!食品安全根本無法保障!”連日來,開縣食藥監局等部門組織專門執法人員重拳出擊,取締無證無照豆腐、饅頭、血旺等食品加工窩點15個,拆除汽水兩用鍋爐15臺,扣押生產原料2000余公斤,現場銷毀已加工好的食品100余公斤,凈化開縣食品加工生產市場。 夏季由于氣溫回升,歷來都是疾病傳染病等高發季節,食品加工生產環節來不得半點馬虎。為保護居民群眾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開縣食藥監部門此次專項行動中取締的15家黑作坊,主要從事豆制品加工等經營活動,未辦理工商、食品和環保等相關手續和證件,屬典型的無證非法經營。 執法人員在生產加工現場看到,被檢查的絕大多數作坊生產現場污水橫流,生活區與加工區混在一起,地面污穢不堪,用于生產的容器和壓制豆腐的木架發黑發霉,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生產場所均為簡易加工棚,無任何防鼠、防蠅、防塵設施,更有甚者,在養豬場邊生產,環境衛生條件極差。 通過此次行動,在源頭上徹底根除......閱讀全文
兒童食品生產企業加工環節安全控制
近日,由國家標準化研究院食品研究所組成的國際“兒童食品生產企業加工環節安全控制”項目組一行,到云南大理州進行實地考察。 “兒童食品生產企業加工環節安全控制”,是一項由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牽頭,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具體實施的國際項目。該項目將在云、貴兩
余杭建立食品生產加工領域追溯體系
近年來,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智慧監管”,著力建設“源頭可溯、去向可追、問題可查”的食品生產加工領域追溯體系。 據悉,目前該體系建設作為余杭區政府民生實事工程之一,已經投入財政資金39萬元,全區安裝追溯體系企業128家,通過追溯系統上傳信息4萬余條。 該局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組
有機食品生產加工需要可溯源全程嚴格管理
目前經認證的有機食品主要包括有機農作物產品(例如糧食、水果、蔬菜等)、有機茶產品、有機食用菌產品、有機畜禽產品、有機水產品、有機蜂產品、采集的野生產品以及用上述產品為原料的加工產品。國內市場銷售的有機食品主要是蔬菜、大米、茶葉、蜂蜜等。有機食品在我國已廣受歡迎,是人們感到食品安全的危機。
食品加工廢水主要來自三個生產工段
食品加工廢水主要來自三個生產工段。(1)原料清洗工段。大量砂土雜物、葉、皮、鱗、肉、羽、毛等進入廢水中,使廢水中含大量懸浮物。(2)生產工段。原料中很多成分在加工過程中不能全部利用,未利用部分進入廢水,使廢水含大量有機物。(3)成形工段。為增加食品色、香、味,延長保存期,使用了各種食品添加劑,一部分
福建省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
為有效深化小作坊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提高小作坊總體食品安全水平,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14年小作坊治理工作基礎上,結合2015年開展的“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線,繼續深化小作坊治理整頓,開展為期6個月的專項整治。 一是完善摸排建檔。進一步摸清小作坊底數,建立檔案,了解狀況,掌握風險。
黑龍江生產加工食品抽檢合格率達99%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我省共抽檢10類食品1534批次,涉及食品生產企業786家,總體抽樣合格率為99%,比全國總體合格率高出1.7個百分點。 抽檢結果顯示,我省10類食品的總體抽樣合格率呈上升趨勢。其中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小麥粉、葡萄酒及果酒、食品添加劑等5類食品抽樣合
山東開展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專項檢查
3月10日,從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嚴格食用明膠和使用明膠生產加工食品的監管,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和隱患,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食用明膠和使用工業明膠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部署,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自3月7日起在全省部署開展食用明膠和使用
山西要求做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2017年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做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深入貫徹國家和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工作要求,結合全省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實際,圍繞年度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和監督檢查計劃,省局下發了《關于
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運輸等環節溫濕度記錄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衛生也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食品在各個流通環節對溫濕度的要求相對較高,尤其是活鮮,冰鮮,水產,肉類,水果蔬菜等易腐爛產品。杭州數測科技有限公司為您食品生產,加工,存儲,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提供周到詳盡的全程溫濕度冷鏈監控。例如在罐頭,包裝食品的濕熱殺菌過程中,我們有高溫
吉林省食藥監開展重點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專項整治
近日,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重點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專項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各地以“整治、規范、指導、發展”為原則,按照“深排查、強監管、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認真開展肉制品、瓶(桶)裝飲用水、酒類(白酒、配制酒、葡萄酒)等重點食品專項整治工作。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5年4月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