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通告9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水果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等2類食品17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65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 總體情況:水果及其制品45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占11.1%;保健食品129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占3.1%。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北京京客隆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回龍觀店銷售的標稱金果園老農(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葡萄干,霉菌檢出值為1500 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0CFU/g)高出14倍。 酒家集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順豐優選(網站)銷售的標稱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州市豐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州桂圓肉,霉菌檢出值為910 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0 CFU/g)高出17.2倍。 蘇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蘇州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的獼猴桃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32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禹州市紫燁紅食品有限......閱讀全文
青海制定出臺食品藥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食品藥品抽樣檢驗工作,保證抽樣和檢驗工作質量,充分發揮抽驗技術監督工作效能,近日,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聯合制定出臺了《青海省食品藥品抽樣檢驗管理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食品藥品抽驗管理的原則與程序,抽驗計劃與抽樣、檢驗,檢驗結果處理和樣
食品藥品將依據新版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開展抽檢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2月1日正式實施。在今后的食品安全抽檢中,市食品藥品監管將緊盯風險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等八大類食品。 與以往相比,《辦法》確定了執法人員有主動抽檢行為,即抽檢不受時間、地點、數量等方式限制,只要執法人員懷疑該食品可能存在問題,
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食品抽樣檢驗工作,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依法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
一、總 則⒈為規范食品檢驗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特制定本規范。⒉本規范適用于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開展的食品檢驗工作。⒊食品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本規范和食品安全標準對食品進行檢驗
工商總局:開展食品抽樣檢驗不得收費
新華網北京9月2日電(張曉松、聶妍婧)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日發布的《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工商機關開展食品抽樣檢驗以及快速檢測,不得收取食品經營者的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食品抽樣檢驗以及快速檢測工作,應當購買樣品,支付相關費用,所需經費由同級財
首個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國標將實施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頒布了我國首個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國家標準《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程序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情形》,該標準將于2013年2月15日起實施。 今后監管部門抽檢市場銷售的產品,若一地抽檢不合格,則可確定為同一廠家的同一型號商品“監督總體不合格”。
海南公布333批次食品 安全抽樣檢驗結果
近期,原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333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14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據介紹,此次抽檢中,經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海口秀英吳華森蔬菜攤位銷售的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
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部門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現就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作出以下規定:條 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自行抽樣或委托承檢機構抽樣。委托抽樣的,應當不少于2
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部門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工作,2020年11月30日印發《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以下全文:《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部門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實施 檢驗不合格將立即封存
2月1日起,《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施行。辦法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到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辦法規定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的原則、計劃、抽樣、檢驗、處理、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