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6號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已經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21年1月24日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排污許可管理,規范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稱排污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 (一)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或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 (二)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都較小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 實......閱讀全文
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為了加強排污許可管理,規范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
2017年是我國環保產業發展取得豐碩成果的一年。隨著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成為社會共識,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推進。12月8日舉行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2017年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
宿遷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聯合印發了《宿遷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簡稱《方案》,將緊緊圍繞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 《方案》明確,計劃至2019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到2
圖片來源于網絡 一、2017年產業評述 2017年是全面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實各項工作部署的開篇之年。在12月8日舉行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在2017年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
2012年8月1日,修訂后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施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為什么要實行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運營?資質許可的必要性何在?《辦法》的修訂又有何意義? □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運營有何意義?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是指專門從事污染物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