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上海不斷嘗試土壤環境修復,形成了一系列技術方法和管理思路。但是這種先污染再治理修復的模式比較被動、成本較高,于是,上海先后對工業用地和經營性用地,進行了全生命周期管理實踐。 根據幾年的實踐經驗,上海市環保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日前聯合頒布《上海市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確認并推行全生命周期保護土壤環境模式。 《辦法》規定,上海市對于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以“全生命周期管理,按階段監管落實”為原則,在土地儲備、出讓、收回、續期前等階段,要求土地使用權人(含土地儲備機構)組織完成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并向環保部門申請,經認定存在污染并且需要治理修復的,土地使用權人應承擔土壤環境修復的責任及相應費用,使之達到環保要求。 以合同管理確保全生命周期管理 實現工業用地、經營性用地利用管理系統化、精細化和動態化 通過幾年的治理土壤污染實踐,上海土壤環境修復專家認......閱讀全文
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將從2018年8月1日起實施。 土壤標準在土壤環境保護和管理中發揮著重要基礎性作用。從國家到地方,都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完備的土壤標準體系。 上海作為國內優先開展土壤污染
近日,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于印發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國務院 2016年11月
2月17日,環保部印發《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二五”發展規劃》,詳情如下: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部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環境保護標準是我部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重要手段,是支撐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的基礎。為不斷完善環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018年6月16日) 良好生態環境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
■ 到2020年時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到2030年時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成為世界科技強國,是我國科技創新“三步走”戰略目標,體現了黨中央對國家發展和民族未來的歷史宣示,體現了強大的道路自信和時代擔當。 ■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科技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形成了“五大優勢
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公示了最新批準與八個國際組織合作的研究項目,共計55項。詳情如下:一、中國-日本 2019年雙方在“環境可持續修復”領域聯合征集合作研究項目,支持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創新研究與合作。經過公開征集、專家評審及雙方機構共同協商,以下4個項目獲得批準,項目執行期限為5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