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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9-07-23 16:55 原文鏈接: AMAMFSAc17001魚海產品樣品的處理和制備

    試驗過程:

        為防止樣品在制備及隨后的加工中水份的丟失,使用盡可能大量的樣品,研碎的物質應保存在帶密封蓋的容器內,并盡快進行全部測定。如有任何延誤,則須冷凍樣品,以防分解。通常,魚的樣品制備象消費者按慣例那樣,包括留皮、去骨,但必須完全符合食用規定。例如,鲇魚皮不能食用,應棄之;軟化的罐頭蛙魚骨應留下;沙丁魚是整條檢驗。根據特殊的檢驗要求,規程也可變更。分析樣品如下制備:

        (a)鮮魚——洗凈、刮鱗及去內臟。如魚體長≤375px,用5—10條。若是大魚,用≥3條魚,從每條魚上切下62.5px厚的橫斷面3塊;一塊貼著魚胸鰭后切下,一塊取于肛門與第一塊的中間處,一塊緊靠肛門往后切,剔去魚骨。對大小適中的魚,去頭、尾、鱗、鰭、內臟及不能食用的骨頭,片魚,取由頭至尾、從魚脊到魚腹兩邊所有的肉和皮。測定脂肪和脂溶性組分,必須包括魚皮,因許多魚的大量脂肪直接貯藏在皮下。

        迅速用絞肉機絞樣品三遍,每次絞后,須清除絞肉機中未研碎的物質,并與研碎的物質充分混合。絞肉機的孔徑為1.5—3mm,使柄末端的四周不漏。如樣品為軟體魚,可用高速搗碎機,打碎幾分鐘停一下,不斷的打和停,刮下沾在杯邊上的肉。

        (b)罐裝魚、貝類和其他罐裝海產品——將罐頭里的所有內容物 (肉和湯)倒入搗碎機,打碎至均勻,或放進絞肉機絞三遍。對大罐頭,取肉放在8—12目篩上瀝2min,并收集全部液體,測定肉重及液體體積。按肉、液比例取樣,再用搗碎機混合均勻。

        (c)油浸、醬汁、肉湯或清水罐裝海產品——用8目篩瀝2min,按(b)制備固體部分,液體可單獨分析,如需要,亦可與固體一同分析。水,通常棄之。

        (d)鹽漬或鹽湯制的魚包裝——瀝出鹽水,棄之,用飽和NaCl溶液漂去附在魚上的鹽粒,瀝2min,再按 (a)進行。

        (e)干熏或腌干的魚——按 (a)進行。

    (f)凍魚——室溫下溶化,瀝液棄之。(1)魚片——取完整的片用,(2)整魚——按(a)進行。

        (g)除牡蠣、蚌及扇貝外的貝類——如樣品為帶殼整體,按(h)要求清洗并以常用方法剝出可食用部分,再按 (a)制備分析樣品。

        (h)帶殼牡蠣、蚌及扇貝——以飲用水洗去殼上所有泥沙及污物,并瀝干。剝取足夠量牡蠣或蚌,裝入清潔、干燥的容器,其量≥500ml瀝干的肉。將貝肉移至撇渣器中(有眼杓子),在撇渣器上剔除碎殼,瀝2min,按 (i) 或 (j) 進行。

        (i)去殼蚌或扇貝——按 (b)制備。

        (j)去殼牡蠣——在高速搗碎器內,將肉和液體共同打碎1—2min。

    (k)生的或熟的沾面包渣的魚——不去面包渣或皮,按 (a)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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