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AMCL有望成為腦膠質瘤治療藥
目前非常缺乏具有選擇性的靶向腫瘤干細胞的小分子化合物,而且已知的一些化合物也沒有共同的結構特征。本研究發現愈創木倍半萜內酯(GSLS)及其衍生物,可以選擇性地抑制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的干或祖細胞。天然化合物愈創木倍半萜內酯化合物(GSLS) arglabin,是已進入臨床研究的抗癌藥物,其能夠降低AML干細胞的原始AML細胞的比例(CD34+ CD38-)。進一步的研究證明GSLS的主要衍生物MCL可靶向AML干細胞,導致原始AML細胞的集落形成數量急劇下降。此外,MCL的二甲氨基Michael加成物DMAMCL,能緩慢釋放MCL進入血漿和體內,對非肥胖糖尿病/重癥聯合免疫缺陷的AML模型具有顯著的治療效果。所有這些研究結果表明GSL可作為對抗AML干細胞或祖細胞的充足的小分子化學試劑來源,并且具有開發靶向治療腫瘤干細胞的潛力。 在藥物代謝、組織分布研究中發現DMAMCL在腦組織中分布顯著高于血漿......閱讀全文
膠質瘤微環境相關研究
腦膠質瘤是中樞神經系統最常見的原發性惡性腫瘤。采用手術、大劑量化療和放療等綜合措施治療能取得較好的治療效果,但其總體預后仍較差,尤其是惡性程度較高的膠質母細胞瘤。膠質瘤干細胞(GSC)在膠質母細胞瘤對抗常規治療以及腫瘤復發中可能起關鍵作用。此外,GSC所處的腫瘤微環境與GSC的發生發展有關,這為
周細胞作為膠質瘤潛在治療靶點研究進展
膠質瘤是中樞神經系統(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最常見的惡性腫瘤,約占原發性腦腫瘤的30%~40%,其中絕大多數為膠質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GBM)。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th Organization,WHO
周細胞作為膠質瘤潛在治療靶點研究進展
膠質瘤是中樞神經系統(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最常見的惡性腫瘤,約占原發性腦腫瘤的30%~40%,其中絕大多數為膠質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GBM)。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th Organization,WHO)按照病理分
膠質瘤干細胞培養
膠質瘤是顱內最常見的腫瘤,病因不清。切除后容易復發,放射治療和化療效果不理想。近年來從成年的腦組織中可以培養出神經干細胞,傳統的觀點認為,膠質瘤中只含有膠質細胞,沒有神經元。近期的研究證明,膠質瘤在體外分化為神經元和星形膠質細胞,證明了膠質瘤中存在干細胞的可能性。這種細胞能夠同時表達神經元和星形膠質
研究利用磁共振巨噬細胞影像示蹤治療腦膠質瘤
腦膠質瘤是最常見的中樞神經系統惡性腫瘤,也是目前治療難度最高的腫瘤之一。目前臨床上膠質瘤的治療方法主要以手術切除為主,輔以包括放射治療和藥物治療在內的綜合治療,但其總體預后仍不容樂觀,5年生存率不足10%,中位生存期僅為12-15個月。如何提高膠質瘤患者的術后生存期成為臨床治療研究的重要方向。
藥物研究有望抑制腦膠質瘤
近日,首都醫科大學北京市神經外科研究所、附屬北京天壇醫院江濤教授團隊、香港科技大學王吉光教授團隊與北京師范大學樊小龍教授團隊合作,闡述了首次在繼發膠質母細胞瘤中發現MET的第14號外顯子跳躍(METex14),以及PTPRZ1-MET(ZM)融合基因和METex14等MET基因相關變異可促進腦
靶向基質細胞克服膠質瘤耐藥
致命的腦癌膠質母細胞瘤(GBM)通常可以耐受化療和放療,但賓夕法尼亞大學佩雷爾曼醫學院和賓夕法尼亞大學的艾布拉姆森癌癥中心的最新研究顯示針對基質細胞--組織中的結締組織細胞--可以成為一種有效地克服癌細胞耐藥的新方法。具體來說,研究人員發現,GBM使這些基質細胞像干細胞一樣活動,自然地抵抗殺死它
讓膠質瘤干細胞不再“繁殖”
我國學者和加拿大學者合作,在治療惡性腦膠質瘤研究方面獲得新進展。溶瘤病毒通過技術改造植入“雙基因”后,被注入體外培養的膠質瘤干細胞中,不僅能夠溶解腫瘤細胞,而且能使膠質瘤干細胞失去“繁殖”能力,同時能分泌一種特殊的融合蛋白,抑制為腫瘤細胞供應營養的血管生成。相關研究論
腦膠質瘤研究體內外模型綜述
膠質瘤是最常見的原發性中樞神經系統腫瘤,約占中樞神經系統腫瘤的40-60%。 惡性膠質瘤是中樞神經系統的頑疾之一,有著預后差、復發率高等特點,現有的治療方法如手術、放療和化療效果均不滿意。近年來隨著分子生物學技術的發展,腫瘤的基因治療已成為當前神經外科領域的熱點課題。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
腦膠質瘤研究體內外模型綜述
膠質瘤是最常見的原發性中樞神經系統腫瘤,約占中樞神經系統腫瘤的40-60%。 惡性膠質瘤是中樞神經系統的頑疾之一,有著預后差、復發率高等特點,現有的治療方法如手術、放療和化療效果均不滿意。近年來隨著分子生物學技術的發展,腫瘤的基因治療已成為當前神經外科領域的熱點課題。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