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四項的檢驗分析前影響因素非常多,除生理因素、藥物因素、抗凝物質外,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標本因素:
★當標本量低于1.8ml或高于2.5ml時結果有明顯改變;
★脂血、溶血標本對檢測有干擾;
★抗凝比例不符合要求;
★抽血過程過慢或不順利;
★止血帶壓力大及束縛時間長;
★血樣中有大量氣泡產生且混勻不及時充分、有凝塊;
★從肢體輸液同側抽血或在大量輸液情況下抽血檢查凝血四項。
因此,加強檢驗前環節質量控制尤其重要。
建議臨床關注凝血標本的采集和送檢注意事項:
1、 采血時機的選擇:盡可能選擇早晨空腹采血,盡可能在使用各種藥物前采血,避免藥物的干擾。
2、 采血管采血次序:凝血標本的采集應在第二管進行,避免第一管時采血針中的空氣導致的采血量不足,同時避免組織因子的混入激活凝血系統,如在較后的試管采血往往因凝血因子的激活而導致結果的異常。
3、 標本混勻問題:標本采集后要立即充分顛倒混勻8次,避免劇烈震搖以防溶血。
4、 扎止血帶時間一般控制在1min以內,不要超過2min。
5、 穿刺順利,一針見血,避免同一部位反復穿刺,如穿刺不順利應更換至另一側采血。
6、遇急診必須在輸液時,特別是輸注脂肪乳時采血檢測凝血四項時,請在檢驗單上注明采血部位;檢驗結果僅供參考,并在第二天早上及時復查。
7、嚴禁在各類留置管(管道)中采血,即使將開始的一段血丟棄也會對檢驗結果產生干擾。
8、如試管采血量不足或采血量過多,請重新采血。
9、試管存放應符合要求,正置(管頭向上),陰涼干燥處存放,避免陽光直射。存放試管數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10、標本采集后應立即送檢,盡可能在30min內送檢;如不能及時送檢,標本應保存于冰箱冷藏處(2-8℃)。
11、如遇凝血四項結果與臨床病人病情不符,請盡快與檢驗科聯系,該科將協助科室查找原因,確保檢驗結果滿足臨床尤其是手術科室需求,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