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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6-19 17:29 原文鏈接: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診斷及預防(二)

    預防

          所有妊娠期合并糖尿病的孕婦均需要控制飲食,因為空腹時極易出現饑餓感,故將全日食物量分為4-6次吃,臨睡前必須進餐1次。每增加1個妊娠月,熱能增加量控制在15%-40%。

       輕度的糖尿病不需用胰島素治療。只有在空腹血糖異常、或妊娠前就有糖尿病、或者出現其它并發癥時,要及時采用胰島素治療。糖尿病的孕婦,每日劑量為20-40單位,首次劑量為10單位,采用3-4次注射法。隨妊娠月份的增加,胰島素用量也隨之增加。飲食亦應采用少吃多餐。治療時應在有經驗的產科醫生監護下按時檢測血糖和尿糖。

      一、應注意的事項:

      1.應嚴密監測糖尿病孕婦的血壓、肝腎心功能、視網膜病變及胎兒健康情況,最好在懷孕前即已開始。

      2.懷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因為胎兒最嚴重的畸形是發生在懷早期6-7周內。

      3.避免酮癥的發生,主食每日應吃300-400克,分5-6次吃,少量多餐并多次胰島素注射。  

      4.妊娠期糖尿病應勤查血糖,及時增減胰島素用量。

      5.妊娠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婦,及早進行治療。

      6.密切監測胎兒大小及有無

      二、出現下列情況應考慮終止妊娠:

      1.孕婦糖尿病經及時治療不能有效地控制其進展。

      2.同時發生有重癥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羊水過多、眼底動脈硬化及嚴重的肝腎功能損害。

      3.合并子癇及高血糖酮癥酸中毒。

      4.合并低血糖昏迷時間較長,危及母子安全。

      5.胎兒宮內發育停滯及胎兒畸形。

      6.母體患有營養不良、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及惡性進展性增殖性視網膜病變。

      7.孕婦合并嚴重的呼吸道、皮膚、泌尿系統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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