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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2-12-03 14:09 原文鏈接: 空氣清新被指只是好聞不能改善空氣質量

      化學家:內含有害化學成分,不能改善空氣質量

      廠商:產品無毒,獨家配方不宜公布成分

      走進親朋好友家里,不經意間會聞到一股芳香,這是噴了空氣清新劑。時下,空氣清新劑成了一般家庭或一些高級休閑場所凈化空氣環境、提高空氣質量最常見的方式,有人質疑“空氣清新劑并不‘清新’,長期使用反而對身體有害”。昨日,記者走訪銷售市場發現,噴霧空氣清新劑的成分是個謎。

      噴霧型外包裝無成分

      近日,記者走訪大西門、新路口多家超市洗滌專區,發現20多款系列空氣清新劑設有專柜,五顏六色的外包裝十分好看,價格也較便宜,因而很受市民歡迎。

      空氣清新劑分噴霧、固體、液體3類。

      “你要哪一種,液體還是固體?固體的更便宜。”一銷售員說,很多顧客都選擇固體,不僅因為價格便宜,而且使用更簡單:第一次使用時,撕開封口,直接放置就不用管了。而液體的,每次使用都要開蓋按壓噴,氣味也不如固體的持久。

      貨架上,18種系列空氣清新劑分為氣體、液體和固體三種;香型有茉莉花、玫瑰花、薰衣草、百合花、檸檬和素心蘭等;價格最低的一款固體清香膠僅5.5元,而最貴的一款居室凈化清新劑標價26元;液體噴霧容量多數是320毫升、330毫升,固體多數為60克、50克。產地主要為上海、江蘇、河北及廣州。

      外包裝上,6種固體清新劑和1種液體清新劑的成分標注,主要有優質香料、表面活性劑、去離子水。但另外11種噴霧清新劑除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外,沒有標注成分。

      有人選用有人持疑

      “我們平時經常使用的空氣清新劑,不但不能消除有害的氣體,長期使用的話,反而可能對人體構成一種傷害。”近日,多個省市的媒體報道稱,市場上銷售的空氣清新劑,基本成分都是由乙醚或者香精等構成,這些物質在空氣中進行化學分解后的氣體,包含的某些成分本身就是空氣污染物,加劇污染程度,同時還含有芳香劑,危害人的神經系統。

      采訪中,針對是否有毒問題,多家超市工作人員均表示,空氣清新劑不是殺蟲劑,不會有毒。

      部分空氣清新劑沒有標明成分。

      “我們搬進新房子的時候,買了2個固體空氣清新劑放在洗手間,想除臭味,不過有時在洗手間呆久了,會覺得鼻子不舒服,后來就扔掉了。”在超市,記者現場隨機詢問了12名顧客,其中8人表示,太香了,有可能不安全,影響呼吸系統。但其余4名顧客表示,已經是家中必備。

      廠商回應:成分無毒

      對于11種未標注成分的噴霧型空氣清新劑,記者按照外包裝上的廠家電話,以消費者身份一一咨詢了廣州、常州、河北的3家廠商,他們均回應稱,成分無毒,是獨家配方,不公開。

      而商場的固體空氣清新劑,標注的成分均是香精、表面活性劑、成膠劑、去離子水。上海的一廠商在電話中表示,他們的產品無毒,而部分商家生產的產品,其中有固體芳香劑,雖然不至于形成有害物質,但它含有乙醇、香精等有害物質,會在不知不覺中進入空氣,從而被人吸入體內。還有的氣霧型劑中含有低級飽和性碳氫化合物,包括丙烷、丁烷、二甲醚等等,有可燃性,存在危險。目前,國家還沒有對氣霧劑、噴霧劑的產銷出臺相關管理制度。

      關于部分消費者使用后,鼻子不舒服的現象,上海的這家廠商稱,有可能是在通風條件不好的地方使用,或者使用者有呼吸系統疾病或對某種氣體比較敏感。

      采訪中,記者也發現少數外包裝上,注明“對眼睛有刺激,請避免接觸眼睛、皮膚、衣物,請勿食用;哮喘和體質過敏者,請謹慎使用”等字樣。

      ⊙相關鏈接

      2005年,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就對76種家用空氣清新劑進行了測試,結果發現多種空氣清新劑中均含有眾所周知的有毒物質:如乙醛或苯乙烯類刺激呼吸道、誘發過敏甚至具有潛在致癌性的物質,另一類產品中甚至還含有甲醛和苯。

      我國著名環境化學家、“中國環保第一人”董金獅教授曾表示,空氣清新劑中所含的主要是酒精、殺菌劑、芳香劑、增稠劑等成分,這些化學成分大部分對人體有害,同時,空氣清新劑只是改變空氣味道,并沒有改變空氣質量,也沒有消除空氣中的有害物質,長期使用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刺激。 貴州都市報記者 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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