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光明日報》報道,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將在后續“雙一流”建設中,陸續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綜合優勢的建設高校,賦予一定自主建設學科的權限。
在2月14日正式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均為“自主確定建設學科并自行公布”。
據教育部介紹,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將在兩校編制完成建設自主權擴大整體方案后,自行公布。
北大、清華被賦予的學科建設自主權,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學科建設可不拘泥于一級學科;二是可在現有基礎上自主確定優化“雙一流”學科建設數量。
根據光明日報文章,后續建設中,三部委將陸續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綜合優勢的建設高校,賦予一定自主建設學科的權限。
這也意味著,未來或許將有更多“雙一流”高校獲得自主確定優化建設學科數量、靈活確定學科類型的權限。
▎拓展閱讀
教育部答記者問:為什么公布名單中沒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建設學科?
落實《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的階段目標,《若干意見》改革任務之一是擴大建設自主權,推動建設管理重心下移,強化建設高校的主體意識和創新動力,為若干高校沖入世界前列創造政策制度環境。
為穩妥開展自主權擴大的工作,三部委報請國務院同意,先行賦予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兩校學科建設自主權。
兩校深入實施“兩校一市”綜合改革以來,獲得中央及地方巨大的資源政策投入,改革基礎好,綜合各方評價首輪建設成效突出,兩校率先深化改革、早日登頂世界一流能夠起到建設的引領示范作用。
放權的主要考慮:
一是兩校學科建設可不拘泥于一級學科,建設數量在現有基礎上自主確定優化;
二是對兩校實行目標管理,權責匹配,強化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緊扣服務國家戰略急需的領域方向,明確沖頂世界一流的階段性梯次目標、標志性成果及時間節點;
三是兩校要建立適應內涵建設和長遠發展的自我評價體系、內部約束機制和治理體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編制完成建設自主權擴大整體方案后,自行公布建設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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