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治療應個體化。一般說來血小板計數大于30×109/L,無出血傾向者可予觀察并定期檢查;血小板計數介于(20~30)×109/L之間,則要視患者臨床表現/出血程度及風險而定;血小板小于20×109/L者通常應予治療。出血傾向嚴重的患者應臥床休息,避免外傷,避免服用影響血小板功能的藥物。本病治療的目的是控制出血癥狀,減少血小板的破壞,但不強調將血小板計數提高至正常,以確保患者不因出血發生危險,又不因過度治療而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
(1)初始治療 ①糖皮質激素。②重度患者可使用大劑量丙種球蛋白。
(2)二線治療 ①可供選擇的二線治療藥物包括硫唑嘌呤、環孢素A、達那唑、長春生物堿、嗎替麥考酚酯、CD20單克隆抗體等。②脾切除術。③國外可使用抗Rh(D)免疫球蛋白。④血小板生成素、血小板生成素受體激動劑等。
2、繼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主要針對原發病。出血嚴重時糖皮質激素可以改善癥狀,必要時輸注血小板懸液。對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應用糖皮質激素大多有效,部分患者可行血漿置換治療。藥物性血小板減少應立即停服藥物,出血可自行好轉。感染性血小板減少應積極抗感染治療,一般在感染控制后2~6周血小板可恢復正常,感染引起骨髓抑制者病程遷延較長。對脾功能亢進者,可行脾切除。海綿狀血管瘤可采取照射或手術切除治療。
3、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血漿置換為首選的主要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