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僅胰腺自身損傷,在早期常不會導致立即死亡。早期死亡者往往因合并其他實質臟器傷、或大血管損傷大出血死亡。
②、胰酶的消化作用引起周圍組織壞死、出血,使損傷后合并癥高達30~50%.
③、單純胰腺損傷或有輕度合并傷時,早期往往無明顯癥狀及特異體征,常難以診斷,延誤治療則合并癥發生率增高。
④、由于組織壞死及污染、失血、休克、免疫力下降,則感染擴散常易發生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率甚高。
⑤、中度損傷的早期,加之傷后胰液的分泌暫時受到抑制,或胰酶釋放尚未被激活,故早期癥狀不典型,甚易誤診。在術前做出正確診斷者僅占50%。
胰腺損傷后合并其他臟器傷發病率甚高。開放性損傷合并其他臟器傷:肝臟損傷45~47%,胃腸傷47%,十二指腸傷24%,脾臟損傷21~25%,腎臟損傷23%,小腸損傷15%,結腸傷19%,血管傷30%.閉合性胰腺損傷合并其他臟器傷:肝臟損傷18%,胃損傷5%,十二指腸損傷15%;脾臟損傷15%,小腸傷8%,血管傷9%。胰腺外傷的合并傷很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