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降壓藥應根據不同情況選用。五種藥物都可。低腎素,老年ISH多用利尿劑或長效CCBs,伴心力衰竭及腎病(如糖尿病腎病)者宜用ACEI或ARB,對伴心肌梗死者可用β受體阻滯劑及ACEI。
(2)不同類別的降壓藥物聯合應用能較單用一種藥物更大幅度地降低血壓,降壓幅度大約是單用一種藥物時的2倍,即降低8%~15%。對于很多高血壓患者來說,單一藥物治療并不能使血壓降至理想水平,而單一藥物劑量的增加常伴隨不良反應的加大,往往使患者難于耐受,此時最佳的選擇便是聯合用藥。
(3)老年人中常有藥代動力學的變化,一般情況下,隨年齡的增加,體內脂肪量增加,而水分、血漿容量、肌肉總量降低,導致脂溶性藥物的分布容積降低。由于肝腎功能常有降低,老年高血壓患者的藥物代謝和排出率降低。因此,在使用下列藥物時應考慮減量,如噻嗪類利尿劑、氨苯蝶啶、維拉帕米、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水溶性β受體阻滯藥、可樂定、甲基多巴等。
(4)老年人肝臟對鈣拮抗藥的清除率低。老年人α受體阻滯藥和拉貝洛爾的藥代動力學無降低,而β受體的敏感性降低,但α受體功能正常。在降壓的速度方面,不宜快速降低血壓。主要原因在于老年人腦循環和其他循環系統的功能需要在較高循環壓力情況下維持正常,雖然對降壓治療可以進行自身調節和適應,但常需要數天才能適應。因此,即使在需要快速降壓的老年人中,開始降壓幅度也不宜超過25%。
(5)除了降壓治療外,老年人一般靶器官損害和并發癥較多,需注重多重干預,個體化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