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以來,報告了數百例多發性神經病變的病例,其機理是中毒性的,與劑量、組織濃度及腎功能有關。長期用藥及老年人也可發生。癥狀出現最早是在用藥后3天(一般為9~45天)。神經病變主要侵及四肢,從未梢開始,最嚴重的是遠側。最初表現為感覺喪失,常伴有嚴重的肌萎縮。停藥后可完全或部份恢復。但嚴重病變是不可逆的。運動喪失的恢復,比感覺為慢,也不太完全。有些病人的癥狀,是發生在一個療程結束之后,這與有些報告提出停藥后癥狀不再進展是不一致的。還可發生球后視神經炎。同時出現煩躁不安、欣決或甚至精神癥狀,但很罕見。兒童也可出現多發性神經病變。神經損害為神經及神經根的髓鞘退行性變,相應的前角細胞及肌纖維退行性變。病因尚不明,考慮是谷胱甘肽還原酶功能不全之故。即使是健康人,每天用該品,2周亦可引起運動神經傳導時間的明顯延長。如果注意到腎功能不全,而慎用該品,則發生多發性神經炎的危險性可減少。早期發現感覺異常癥狀,及時停藥和處理,則基本上可防止嚴重病變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