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有網友發布視頻并配文稱:在北海就餐消費時被宰“4個菜1500塊”。1月28日凌晨,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對此事的調查處理情況:經調查,該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車司機回扣招攬客人、未與消費者充分溝通即匆忙配菜下單、部分海鮮經烹飪后份量略少等問題。北海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已責令該店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并立案處罰。店家表示將向消費者致歉并退款。對涉事出租車司機,相關部門已責令出租車公司對其進行約談、罰款和限期停運處罰。
看到“4個菜1500塊”,我不由得露出了苦笑——同樣是在北海,我早在20年前就經歷過同樣的遭遇。如此具有年代感的事情再次引發輿論關注,很難說是一種“意外”。
此事引發廣泛關注之后,網友發現,涉事海鮮店宰客并非偶一為之——另一名游客武先生表示,他也在同一餐廳遇到了高菜價的問題:兩條魚、兩斤花甲和幾道家常菜,被收了1580元。在網絡平臺上,不少用戶在2021年就曾評價該店菜價昂貴,“三個人吃了八百多”,也有游客反映,自己是被出租車司機拉過去的。
接二連三發生同樣的事情,對于一家餐廳乃至一個地區的形象都是一種不小的破壞。針對此次事件,北海市市場監管局在做出處罰的同時表示,“該店已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合法資質”,同時,“該店海鮮池內的海鮮產品全部明碼標價”。實際上,這也正是此次事件引發公眾關注乃至焦慮的關鍵所在——如何避免合法經營的餐廳“合法”宰客?
明碼標價的目的是保障消費者“用腳投票”的權利,但在餐飲店稀缺的旅游景點附近,消費者往往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與此同時,某些店家“先斬后奏”的操作,實際上徹底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在這樣單純的“賣方市場”內,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不可或缺。
今年春節期間,一段游客投訴陜西西安回民街某面館6根面賣20元的視頻同樣引發了輿論關注。當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表示,面條確實分量不足,已督促面館整改,油潑面增加50%的分量,價格明碼標價,同時提升服務人員的服務質量。工作人員表示,已找到當事游客,要求面館為其退款,也歡迎前來回民街消費的游客對商家的不規范行為投訴。
今年春節是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的第一個長假,不少人選擇外出旅行。但是,接連曝光的宰客事件令人添堵。春節前,市場監管總局就表示,高度關注春節期間市場價格形勢,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特別是各類“天價”事件等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惡劣行為。此后,各地紛紛出臺各項規定。盡管如此,違法違規行為仍然存在,有的商家甚至屢查屢犯。由此足以說明,有關部門日常監管懲處不嚴,以至于少數商家在宰客的高額利益誘惑下鋌而走險。
對于一個旅游城市來說,金杯銀杯不如消費者的口碑。各種“請君入甕”式的消費價格欺詐,不僅有損當地的經濟發展,同時也有損法律的尊嚴。規范價格管理體系,理應成為規范旅游市場管理的一部分。想要維護好城市形象,需要各地監管部門主動出擊,以點帶面徹查嚴查各類宰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