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應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
1、患者的發作性癥狀是否為癲癇性的
患者就診時絕大多數是在發作間歇期,體格檢查無異常所見。因此診斷的依據根據病史,但患者于發作時除單純的部分性發作外多有意識喪失,難以自述病情。只能依靠目睹患者發作的親屬、或其他人敘述發作時的表現和整個發作過程包括當時的環境,發作時程,發作時的姿態、面色、聲音,有無肢體抽搐和其大致的順序,有無怪異行為和精神失常等。了解發作時有無意識喪失對診斷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非常關鍵其間接證據包括舌咬傷、尿失禁、可能發生的跌傷和醒后頭痛、肌痛等。但別人的敘述觀察常不夠細致精確醫生如能目睹患者的發作,對診斷有決定性的作用癲癇有兩個最重要的特點即發作性和重復性。發作性是突然發生,突然中止;重復性即有一次發作后,在一定的間隔后腦電圖現象突然開始,突然終止,在頻率、波形、波幅等方面不同于背景,而且突出于背景爆發的內容可以是高波幅慢波,高波幅快波甚至α波;也可以是癲癇樣波。但在常規腦電圖由于記錄時間有限(20~30min),在明確為癲癇的患者中僅20%~30%可以記錄到癲癇樣波或爆發,30%~40%為非特異性變化如慢波增多對癲癇的診斷無幫助尚有20%~30%腦電圖正常20世紀70年代以來應用于臨床的攜帶式腦電圖監測(TEEG)技術可以持續監測24h以上,可提高癲癇樣波或爆發的陽性率達80%以上尤其是錄像及腦電圖監測(TEEG-VR)可同時監測患者發作的情況及當時的腦電圖變化對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及分型均有重要意義。如對40例難治性癲癇的TEEG-VR監測發現47.5%過去分型有誤20%證明為混合型發作而非單一類型發作30%為精神性發作(癔癥)而非癲癇。不但糾正了過去診斷的錯誤而且有助于提高療效。
2、發作類型
是否為特發性癲癇綜合征,如能掌握各類型發作的特點通過仔細詢問病史,仔細分析大多數患者的發作類型的判斷并不困難。但確有少數患者其發作類型難以從病史得到明確的答案。TEEG-VR監測對此有很大幫助。
3、臨床應根據下列幾個方面綜合的考慮特發性癲癇
例如:家族史發病年齡發作現象[如大發作并無繼發性GTCS的先兆和(或)頭眼偏斜意識喪失很早發生]EEG記錄(非特異性彌散的節律紊亂或正常;EEG也常用以區別失神發作和短暫的復雜部分性發作),以及體征正常等。癥狀性癲癇在病史及體檢兩方面均可找到線索病史方面,如圍生期異常、頭顱外傷、腦炎、腦膜炎病史等。或同時有其他神經系統癥狀如劇烈頭痛偏癱或單癱以及智力低下等。也可以有全身癥狀,如低血糖發作、代謝或內分泌障礙阿-斯綜合征、寄生蟲如血吸蟲、肺吸蟲、豬絳蟲等。對于發病年齡在中年以上的患者即使體檢和EEG均未發現異常也還不能完全排除癥狀性癲癇尚需隨訪復查必要時做其他輔助檢查。
4、對于癥狀性癲癇應鑒別病因是腦部疾病,還是全身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