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它與氧氣一樣是人生存必需的基本要素。水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它在保持和促進飲食衛生、生活居住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由于水是自然環境中化學物質遷移、循環的重要介質,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很大部分以水溶液的形式排放,所以各種有害物質極易進入水體。而水環境一旦遭到污染,則必將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
生物污染物的主要成分:這些微生物包括細菌、病毒、寄生蟲雹子等,可導致傷寒、霍亂、肝炎、小兒麻痹癥、痢疾、感冒等。其危害有:
危害之一:導致水傳染病。病原體可隨人畜糞便污水及其它污染進入水體,引起細菌、病毒、寄生蟲性污染,導致水污染病的傳播和流行。一些有害物質如銅、鋅、氰化物等進入水環境后可毒害水體中的微生物群,從而阻礙水中有機物的無機化過程,影響水體的自凈能力,使水的感官性狀惡化。水體的污染還可使水生物的種群優勢發生改變,甚至使一些水生物絕跡。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發展中國家每年約有900萬人死于水疾病;在每年死亡的1300萬兒童中,有1/3是由于飲用污染水導致腹瀉造成的。
危害之二:導致急慢性中毒。當飲水中有害物超過容許濃度時,飲用后就可能產生急慢性中毒。如氰化物在水中含量過高時,飲后會產生急性中毒;甲醇過高時,飲后會引起雙目失明。即使水環境污染是低濃度,長期反復作用于人體,也可使機體抵抗力和一般健康狀況低下,從而導致慢性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增加。另外,水環境中有的毒物也可在體內蓄積,引起慢性中毒。
危害之三:具有致突變、致癌和致畸作用。水中比較常見的致突變物質有氯化甲烷、溴化甲烷、溴仿、氯乙烯、四氯乙烯等。致癌物質有四氯化碳、氯仿、狄氏劑、苯芘等。國內外一些調查研究發現,長期接觸或飲用致突變、致癌物質污染的水,可能使當地人群中癌癥發病率明顯增高。如近年來,我國松花江研究中心發現,松花江水中有260多種污染性有機物,江水濃集物具有明顯的致突變性,長期飲用江水的人們胃腸道惡性腫瘤發病率很高。水中致畸物質有甲基汞西維因、敵枯雙、五氯酸鈉等。這些物質可致畸胎、死胎、流產等。
危害之四:造成公害病。公害病是環境污染造成的地區性中毒性疾病,其典型實例如1953年日本水俁灣附近由于水俁化肥廠排出的甲基汞污染而發生的水俁病。該病主要累及神經系統,表現為四肢末端及口周感覺障礙、運動失調、語言和聽力障礙、四肢麻木等。
近年來,隨著人口增加和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水的供需矛盾愈來愈突出。但一些地方對發展經濟作片面理解,無視環境保護,違背可持續發展方針,亂砍濫伐森林,大量排放三廢,使本來就十分有限的水資源遭到嚴重破壞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