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
取本品的內容物適量,照水楊酸鎂項下的鑒別(1)、(3)項試驗,顯相同的結果
檢查
干燥失重取本品內容物,在105℃干燥4小時,減失重量應為17.5%~20.0%(通則0831)。溶出度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通則0931第二法)測定溶出條件以水900ml為溶出介質,轉速為每分鐘50轉,依法操作,經45分鐘時取樣。供試品溶液取溶出液10ml,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用水定量稀釋成每1ml中約含無水水楊酸鎂20g的溶液。對照品溶液見含量測定項下。測定法見含量測定項下。計算每粒的溶出量。限度標示量的80%,應符合規定。其他應符合膠囊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