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絲霉素與卡馬西平、丙戊酸等抗癲癇藥同用,可抑制卡馬西平和丙戊酸的代謝,導致后者的血藥濃度升高而發生毒性反應。并且卡馬西平又能通過肝臟微粒體氧化酶降低紅絲霉素藥效。
2.紅絲霉素與環孢素合用可促進環孢素的吸收并干擾其代謝,臨床表現為腹痛、高血壓及肝功能障礙。
3.紅絲霉素與黃嘌呤類(二羥丙茶堿除外)同用可使氨茶堿的肝清除減少,導致血清氨茶堿濃度升高和(或)毒性反應增加。這一現象在同用6天后較易發生,氨茶堿清除的減少幅度與紅絲霉素血清峰值成正比。
4.紅絲霉素與地高辛合用,可清除腸道中能滅活地高辛的菌群,因而導致地高辛腸肝循環,使地高辛血藥濃度升高而發生毒性反應。
5.紅絲霉素與洛伐他丁合用時可抑制洛伐他丁代謝而增加其血藥濃度,可能引起橫紋肌溶解。
6.紅絲霉素與咪達唑侖、三唑侖合用時可降低咪達唑侖、三唑侖的清除率而增強其作用。
7.紅絲霉素與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阿芬太尼的代謝,延長其作用時間。
8.紅絲霉素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合用可能增強肝毒性。
9.大劑量紅絲霉素與耳毒性藥物合用,可能增加耳毒性;腎功能減退患者尤易發生。
10.紅絲霉素與阿司咪唑.特非那定等抗組胺藥合用可增加心臟毒性,引起心律失常。
11.紅絲霉素與酒石酸麥角胺合用可致急性麥角中毒(如末梢血管痙攣)。
12.長期服用華法林的患者應用紅絲霉素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原時間延長,從而增加出血的危險性。
13.紅絲霉素與氯霉素和林可霉素類合用,有拮抗作用。
14.紅絲霉素與β-內酰胺藥聯用可使兩者抗菌活性降低。
15.紅絲霉素與避孕藥同服,可阻擾性激素的腸肝循環,使避孕藥藥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