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除病因及原發病的治療治療原發病是治療DIC的根本措施,控制原發病的不利因素也有重要意義,例如積極控制感染、清除子宮內死胎、以及抗腫瘤治療等。其他如補充血容量、防治休克、改善缺氧及糾正水、電解質紊亂等,也有積極作用。輸血時更應預防溶血反應。在去除病因后,病情可迅速緩解,消除DIC的誘因也有利于防止DIC的發生和發展。 (二)肝素治療肝素和血液中的抗凝血酶Ⅲ (ATⅢ)形成復合體,加強ATⅢ對凝血酶及活性凝血因子Ⅸa、Ⅹa、Ⅺa及Ⅻa的滅活,發生抗凝作用。故在肝素治療時,必須考慮到血中的ATⅢ水平。如ATⅢ水平過低時,即使給予大量肝素也不易見效。近年來發現肝素也有促進纖溶和阻礙血小板聚集的作用。關于肝素應用的指征包括:①DIC診斷明確,包括原發病或病因不能控制或去除時,在后者作為DIC的對癥治療;②如已證實發生DIC而準備去除病因時,為防止術中或術后促凝物質進入血循環而加重DIC,也可短期適當使用;③當準備應用纖維蛋白......閱讀全文
(一)消除病因及原發病的治療治療原發病是治療DIC的根本措施,控制原發病的不利因素也有重要意義,例如積極控制感染、清除子宮內死胎、以及抗腫瘤治療等。其他如補充血容量、防治休克、改善缺氧及糾正水、電解質紊亂等,也有積極作用。輸血時更應預防溶血反應。在去除病因后,病情可迅速緩解,消除DIC的誘因也有
約90%的DIC病例尸解時可發現血管內有微血栓形成或纖維蛋白沉著,以肺、腎、胃腸道、腎上腺等較常見。在一組52例的尸解結果中,肺栓塞的發生率為54.6%,腎臟36.5%,胃腸道34.6%,較小的微血栓在蘇木素-伊紅染色時易被忽略,需要用Mallory磷鎢酸蘇木素等染色或用電鏡檢查加以證實。微血栓
(一)大量促凝物質進入血液循環常見于產科意外,如羊水栓塞、胎盤早期剝離、死胎滯留等病例。由于羊水、胎盤等釋放的組織因子大量進入血循環,誘發DIC。嚴重創傷也是常見的DIC病因,如嚴重燒傷、廣泛性外科手術、擠壓綜合征、毒蛇咬傷等均可由受損的組織中釋放出大量組織因子進入血液,促發凝血。此外,在癌腫廣
①抗凝血酶Ⅲ(ATⅢ)的含量測定:DIC中,ATⅢ大量消耗,早期即有明顯減少,測定結果不受FDP的影響,其測定方法有凝血活性及瓊脂擴散法免疫活性兩種方法。 ②用51Cr標記血小板或用125I標記纖維蛋白原測定血小板壽命是否縮短。 ③血小板β球蛋白(β-TG)及血小板第4因子(PF4)含量的測
消耗性凝血病(簡稱DIC)是一個綜合征,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是在各種致病因素的作用下,在毛細血管、小動脈、小靜脈內廣泛纖維蛋白沉積和血小板聚集,形成廣泛的微血栓。導致循環功能和其他內臟功能障礙,消耗性凝血病,繼發性纖維蛋白溶解,產生休克、出血、栓塞、溶血等臨床表現。過去曾稱為低纖維蛋白原血癥(d
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sseminated or diffuse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DIC)是指在某些致病因子作用下凝血因子和血小板被激活,大量可溶性促凝物質入血,從而引起一個以凝血功能失常為主要特征的病理過程(或病理綜合征)。在微循環中形成大量微血栓,同時大
根據血管內凝血發病快慢和病程長短,可分為3型.: 1.急性型其特點為:①突發性起病,一般持續數小時或數天;②病情兇險,可呈暴發型;③出血傾向嚴重;④常伴有休克;⑤常見于暴發型流腦、流行型出血熱、病理產科、敗血癥等。 2.亞急性型其特點為:①急性起病,在數天或數周內發病;②進展較緩慢,常見于惡
?? 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是指在原發病基礎上,促凝因素導致機體微血管內廣泛地生成微血栓,消耗了大量凝血因子和血小板,并伴以繼發性纖溶為特征的獲得性血栓-出血綜合征。DIC本身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而是很多疾病發病的一個中間環節和病理過程。DIC的診斷必須符合四個條件:1. 有引起DIC的原發疾
???? 發生機制??? DIC發生機制十分復雜,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各種因素引起血管內皮損傷和組織損傷,分別啟動了內源性凝血途徑和外源性凝血途徑,從而引起一系列的以凝血機能失常為主的病理生理改變。??? 1.血管內皮細胞損傷,激活凝血因子Ⅻ, 啟動內源性凝血途徑??? 細菌、病毒、抗原抗體復合物、創傷
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是一個綜合征,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是在各種致病因素的作用下,在毛細血管、小動脈、小靜脈內廣泛纖維蛋白沉積和血小板聚集,形成廣泛的微血栓。導致循環功能和其他內臟功能障礙,消耗性凝血病,繼發性纖維蛋白溶解,產生休克、出血、栓塞、溶血等臨床表現。過去曾稱為低纖維蛋白原血癥,消耗性凝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