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日前審議了《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擬將霾列為氣象災害,要求完善通風廊道系統,并提出公安、交通、環境保護等部門可根據相關氣象應急預案采取臨時應急處置措施。 霾屬于氣象災害嗎?如何才能科學治霾?本報特邀約相關專家撰稿,闡述觀點,深度分析,以饗讀者。 不能忽視霾天氣背后的人為因素 切勿將霾等同于天災,一定不能忽視霾天氣背后的人為因素。要采取多種措施,從源頭、從根本上減少污染物產生,才能徹底根治霾。 《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擬將霾列為氣象災害。在霾的防治上,針對形成霾的氣象因素,規定城鄉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結合土地利用規劃,統籌考慮城鄉地區綠化建設、河湖水系、道路系統和其他公共空間實際情況,完善通風廊道系統,增加空氣流動性,避免和減輕大霧、霾和高溫等氣象造成的危害。 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規定,氣象災害是指臺風、暴雨(雪......閱讀全文
隨著天氣變暖,大批北遷的候鳥飛臨河北省秦皇島市的沿海濕地覓食。內蒙古大興安嶺的林間濕地 防控“霧霾”,一方面要減少污染源,削減大氣污染物,另一方面應強化對水源、森林、濕地的保護,發揮大自然的“自凈”作用,尤其是長期被忽視、正在日益退化的濕地,更應得到重視。 北京的濕地只剩下“零頭
日前,由于國家能源委會議釋放出核電松動的信息,相關媒體圍繞核電存廢、內陸核電等話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其中,國研中心王亦楠老師的《內陸核電不適合我國國情》(附于文后)的文章觀點最為鮮明,引起了諸多共鳴和爭論。現針對王老師文中提出的幾點理由,稍談一點個人認識,以與商榷。 第一,關于核電安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