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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危害食品安全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及死刑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最低判處有期徒刑 加大處罰,徹底剝奪再犯罪資本 新增“食品監管瀆職罪”,最高判10年,比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更重 就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種直接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最高法定刑分別可達到無期徒刑和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對食品監管瀆職犯罪的打擊力度,增設了食品監管瀆職罪,并規定了比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將最高法定刑從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各級法院審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時,要避免重罪輕判。對累犯、慣犯等,要不斷加大財產刑的處罰力度,徹底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資本。 兩種犯罪可判無期、死刑 ●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法定刑分別可達到無期徒刑和死刑 ●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最低法定刑......閱讀全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七類食品安全瀆職犯罪將重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于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重點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和不認真履行職責、徇私舞弊,放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七類危害食品安全的瀆職犯罪。  通知指出,《刑法修正案(八)》針對當前一

    最高法:危害食品安全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及死刑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最低判處有期徒刑  加大處罰,徹底剝奪再犯罪資本  新增“食品監管瀆職罪”,最高判10年,比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更重  就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種直

    單獨列明食品安全瀆職犯罪-重拳出擊保食品安全

      12月2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始第二次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與初審稿相比,草案作了多處重要修改。  草案二審稿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罰條件,強化了刑法對食品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的保護。  草案對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人員的瀆職犯罪單獨做出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

    一批法律法規今實施-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判死刑

      13項經濟犯罪取消死刑、醉駕飆車首次入罪、室內公共場所禁煙……一批法律法規今起正式施行,其中尤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實施最受關注。 13項經濟犯罪取消死刑 凸顯人權保障   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將不再判處死刑,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項修改。   中國死刑罪名將由68個減

    三部門嚴懲“地溝油”犯罪-累犯主犯可判死刑

      為確保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去年8月下旬以來,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部署,國務院食品安全

    專家:刑法對食品安全保護明顯落后于食品安全法

      【對話人】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盧建平  【對話動機】  201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施行整整1年之際,相關機構對全國12個城市開展公眾安全感調查。在社會治安等11項安全問題調查問答中,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成為被調查對象“最擔

    法律專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可判處死刑

      蘭州無業人員鄭某利用曾經參與過協助保險公司處理病死豬肉的經驗,指使張某冒充保險公司臨洮分公司工作人員,私自留存病、死豬肉大肆販賣牟利。近日法院對參與生產、銷售的5人分別判處2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處以5000元至3000元不等罰金。   法律界人士指出:2

    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不應一味指望刑法

       當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凸顯,食品安全問題無疑是這些問題中最為敏感、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治理好食品安全問題現實而緊迫。不過,面對這類社會問題,人們習慣于依賴刑法手段,這種慣性思維根深蒂固。應該認識到,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刑法治理,要嚴格把握邊界。   首先,需厘清食品安全問

    拉面館老板罌粟籽碾磨成粉摻入拉面湯調料獲刑

      蘭州無業人員鄭某利用曾經參與過協助保險公司處理病死豬肉的經驗,指使張某冒充保險公司臨洮分公司工作人員,私自留存病、死豬肉大肆販賣牟利。近日法院對參與生產、銷售的5人分別判處2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處以5000元至3000元不等罰金。   法律界人士指出:2011年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

    【青島】對問題食品應就地銷毀

      從毒奶粉到毒餐盒,再到現在的“塑料”面條,隨著人們對食品安全的愈加關注,一件件“聳人聽聞”的食品安全事件陸續浮出水面。對此,國家相繼出臺各種法律法規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監管,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加重了食品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對此,青島市代表委員紛紛表示支持。

    修正后的刑法規定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后,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車船稅法;決定免去劉志軍的鐵道部部長職務,任命盛光祖為鐵道部部長。  ■刑法修正案  取消13個死刑罪名  自今年5月1日起,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將不會再判

    李勇:食品安全治理重在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有關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人們習慣寄希望于刑法,將更多行為入罪化、重刑化,將刑法規制前置化。對此,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李勇在《檢察日報》上發表題為《治理食品安全問題不應一味指望刑法》的文章中指出:   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主要是社會管理問題,社會問題的解決要用社會管理的手段,過度刑法化并不

    食品安全法獲高票通過-蒙牛OMP不按新法處理

      據新華社電昨天,在“三鹿事件”發生近半年后,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8票贊成、3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食品安全法。該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現行食品衛生法同時廢止。同時高票通過的還有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訂后的保險法。   食品安全法就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薄弱環節,進行了極有針對性的制度創新,以

    專家解讀食品安全法

      2013年10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食品安全法(修訂送審稿),并決定在11月29日前向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公開征求意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法制日報》記者就食品安全法(修訂送審稿)新增內容中關于法律責任規定的特點,獨家邀請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調創新中心

    公益訴訟是維護食品安全重要途徑

      高秦偉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宋華琳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   舒洪水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   戚建剛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明確職責、調整監管手段只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第一步。各方越來越認識到,食品安全領域之所以問題頻出,很大程度上歸因于問責、追責機制缺位導致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釋

      5月3日,以嚴密、嚴厲為突出特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公布,其覆蓋的鏈條更全面、覆蓋的范圍和能力更寬泛,因此成為迄今為止首個相對全面系統、專門針對食品犯罪的解釋。   為依法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毒膠囊是“食品”還是“藥品”

       對于“毒膠囊案件”,有人認為應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性。有人認為,毒膠囊是一種藥品,應以生產、銷售假藥罪追究責任。筆者認為,“毒膠囊”在刑法語境中應當定性為“食品”。   毒膠囊不屬于“假藥”。正常的藥用膠囊是食用明膠加工而成,其本身不是藥品,只不過是盛有藥品的空心外殼,又稱為空心

    成都:毛肚里加雙氧水-沒賣也要遭判刑

       昨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在召開的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新聞通氣會上指出,以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規定為界線,3年來,成都兩級法院對按以前標準可能不構成犯罪的情形,現在依法進行了有罪判決。   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對于食品、藥品安全類犯罪,不但降低了入罪門檻,而且加大了處罰力度,同時擴大了適用加重

    瘦肉精案拷問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能否履責受質疑

      河南“瘦肉精”案大起底   難以落幕的“瘦肉精”?   歷時8個小時,劉襄聽到“死刑,緩期兩年”的判決后,眉頭皺起,痛苦的表情寫滿臉龐,與其一同接受審判的妻子劉鴻林則當場痛哭不已。   7月25日,震驚全國的河南“瘦肉精”一案在焦作中院和沁陽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以劉襄為首的5名制售鹽酸克侖特

    食品“染色”風波屢屢發生-職能部門有何作為?

      食品“染色”風波為何屢屢發生?   茶瓜子跟茶葉完全“不沾邊”、工業滑石粉讓瓜子外表光鮮亮麗……近日有媒體曝光,上海炒貨市場暢銷“染色瓜子”,甚至發現有些炒貨中含有致癌的工業添加劑,讓人感到觸目驚心。該事件被微博轉發,備受輿論關注,網友們紛紛驚呼:這下你還敢吃瓜子嗎?   

    我國擬修改刑法:調整行賄罪的起刑點和刑罰檔次

      我國擬修改刑法 加大力度懲治行賄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2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該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補充刑法7條,其中草案加大了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同時增加懲治民營企業內部人員腐敗相關犯罪的條款。  在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規定,對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

    一滴香瘦肉精入選中國食品安全網絡輿情監測榜

      一方面,"一滴香""瘦肉精""硫磺姜"""染色"饅頭"……樁樁事件觸目驚心;另一方面,"刑法修正案加大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力度""食品安全納入官員考核""食品安全宣傳周"……項項舉措勢大力沉第二屆中國食品安全高層論壇3日下午公布的2011中國食品安全網絡輿情監測紅黑兩榜,讓食品安全問題再次成為公眾關

    保護“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近年來,市場中銷售‘毒豆芽’、‘毒面粉’等有毒食品案件的不斷發生,引發了人們對‘舌尖上的安全’的高度關注。河南省南陽市、社旗縣兩級檢察院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加強了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遏制和減少了黑心商販的不法行為,群眾有目共睹。”提起有關食品安全的話題,河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河南賒店老酒

    藥物臨床試驗機構提供報告失實可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藥物臨床試驗數據造假直接影響藥品質量、醫療效果,擾亂醫療行業監管秩序,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出臺《關于辦理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懲治藥品、醫療器械注冊過程中的數據造假違法犯罪行為。  按照《解釋》,

    制售假藥即構成犯罪-刑法修改凸顯誠信法制進步

      刑法修改凸顯我國誠信法制進步  制售假藥:有罪!  今年5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對生產、銷售假藥罪(以下簡稱假藥罪)作了三處修改,特別是刪掉了“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這一危險結果要件,意味著只要有制售假藥的行為就構成犯罪。這個修改凸顯出我國誠信法制的進步。  刑法規范

    食品安全我們該向誰發怒

      6月16日,相聲演員劉慧因醉駕被刑拘,作為“高曉松第二”立即引起社會公眾嘩然,筆者也不禁為此叫好。無巧不成書,在同一個網頁上,還有一則食品安全違法案件被查處的消息,鏈接的評論卻少有人指責違法企業,而是泛泛地指責政府監管不到位。筆者看到案件,也為還有沒有東西能放心吃而倍感著急,可是仔細想來,此時著

    中國食品安全網絡輿情監測榜揭曉

      第二屆中國食品安全高層論壇3日下午在北京舉行,2011中國食品安全網絡輿情監測榜同期揭曉。   2011中國食品安全網絡輿情監測榜包括食品安全正向經驗和反向教訓的紅黑兩榜。由網友對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期間有關食品安全的網絡事件投票評選得出。   “紅榜”十大事件

    2011年保障食品安全可有“給力”舉措?

      1月1日,《求是》主辦的《小康》雜志和清華大學媒介調查實驗室發布《2010―2011消費者食品安全信心報告》。該報告內容顯示,近七成人對中國的食品安全狀況感到“沒有安全感”。(據1月2日中國經濟網)  新年第一天,權威媒體給出的這個調查結果,讓人感到很糾結。但其實,只要

    通過《議定書》修正案是關鍵

      新華社多哈電在26日于多哈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中國代表團第一副團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發言說,通過《京都議定書》修正案以使其第二承諾期在明年初得以實施,是本次會議的優先事項和亟需達成的目標。   蘇偉在代表“基礎四國”(中國、巴西、印度和南非)闡

    新加坡發布2013年食品條例(修正案)

      據新加坡農糧局(AVA)消息,7月8日新加坡農業食品獸醫局(AVA)發布2013年食品條例(修正案),將于2013年8月1日生效。   該修正案新增加了9種食品添加劑,規定了嬰兒配方奶粉中聚葡萄糖的最大含量不得超過0.2g/100ml,以及二甲基二碳酸鹽使用量的清晰釋義;規定了真菌毒素黃曲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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