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塑料類食品接觸產品新規
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8月2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新的法規(EU)2016/1416,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規(EU)10/2011進行第六次修訂。新法規將于9月14日直接生效,并設有執行緩沖期,不符合新法規要求但符合(EU)10/2011要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可以繼續投放市場至2017年9月14日,直至存貨銷售完畢。 據福建檢驗檢疫局相關專家介紹,此次歐盟發布的新法規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一是更新第3條款中“非脂性食物”、“特定”等定義,新增“熱灌裝”定義。二是更新第6(3)(a)、11(3)、13(3)、17(3)(a)、18(4)、18(7)條款,新增第11(4)條款,刪除了第11(2)條款“所有未設定特定遷移限量的物質采用通用特定遷移限量60mg/kg”的要求。三是附錄I修訂及新增部分物質限制;附錄II新增鋁的允許遷移量,降低鋅的允許遷移量,修訂初級芳香胺單個物質或總量限制的表述;附錄III規范食品模擬物D2類型......閱讀全文
歐盟提高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安全標準
近日,歐盟發布2011/8/EU號法令,禁止化學物質――雙酚A(BPA)被用于生產嬰兒奶瓶。同時,要求所有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中,BPA允許遷移量不得高于0.6mg/kg。據了解, BPA因具有可提高產品透明度的特性而被廣泛用于加工生產塑料制品。一些動物實驗表明BPA會引起大腦生物化學物
歐盟發布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規草案
歐盟發布了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規草案,該擬定法規是一項第(EC)1935/2004號法規框架內的專項措施,它規定了適用于食品接觸材料的主要原則和程序。該專項法規將歐盟塑料制品協調框架合并為一個法規。當前這些法規分列在6條指令和8個修改案內,包括塑料基本法規、批準物質名
出口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需關注新法規
2011年12月10日,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了(EU) No 1282/2011號法規,修訂了關于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的(EU)No 10/2011號法規。新法規指出,對于2012年1月之前符合現有法規獲準上市銷售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而言,如果不符合該項最新法規規定,仍可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上
非常提醒:歐盟將執行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和制品新規
歐盟委員會2014年3月24日公布實施的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和制品10/2011號法規,經過近一年的緩沖過渡期后,將于今年3月25日正式實施。這是10/2011號法規自2011年取代歐盟塑料指令2002/72/EC實施以來的第二次修訂。 該新法規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新增了兩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
歐盟更新用于食品塑料接觸材料的添加劑清單
歐盟委員會近期發布了一份用于食品塑料接觸材料及物品的添加劑臨時清單更新版本(請見:http://ec.europa.eu/food/food/chemicalsafety/foodcontact/docs/080410_provisional_list_7_211009.pd
歐盟發布塑料類食品接觸產品新規
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8月2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新的法規(EU)2016/1416,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規(EU)10/2011進行第六次修訂。新法規將于9月14日直接生效,并設有執行緩沖期,不符合新法規要求但符合(EU)10/2011要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可以繼續投放市場至2017年
歐盟發布可用于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生產的添加劑清單
歐盟委員會近日發布了可用于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生產的添加劑的臨時清單。 該清單列出了11個物質,包括20%氯化銀包膜的80%的二氧化鈦、含銀玻璃、銀氫鈉磷酸鋯、2,4,4"-三氯-2"-羥基二苯醚等,都被認為是符合歐盟法規可以作為添加劑的物質。
歐盟委員會發布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的新法規
歐盟委員會于2011年1月15日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的新法規,對用于食品接觸材料中的塑料材料提出了要求。新的法規包括一系列規定,并決定于2011年2月4日生效。最早的產品應用將于2011年5月1日開始。按照法規性質,歐盟并未強制要求成員國將其轉化為國家法律。 2010
歐盟委員會發布食品接觸塑料法規
2011年1月17日,CHEMICAL WATCH網站報道,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與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和物品有關的法規。 該法規為安全應用于食品中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制定了具體條例。此外,還廢除了于2002年采納的歐盟委員會指令。法規還包括了885種被批準授權可在食品接觸塑料材料中
歐盟新批準四種食品接觸材料
食品接觸材料是指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備食品的輔助材料、設備、工具等一切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包括塑料、金屬、橡膠、著色劑、玻璃等,涉及的產品有食品包裝、餐廚具、食品加工機械等。但是食品接觸材料可能會在產品使用過程中釋放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成分會發生遷移而被人體吸收,因而可能給人類健
歐盟明年執行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新法規
最近,從國家質檢總局標準法規中心了解到,歐盟已決定將適用于若干類與食品接觸的塑料的特定遷移限值過渡期延長,其中包括蓋子墊圈中的若干類塑化劑。特定遷移限值是指材料與食品接觸時遷移進入食品的限量。有關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及塑料產品的歐盟法規(經修訂的第2002/72/EC號指令)將禁止若干類材料與食品接觸,
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要求日趨嚴格
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要求向來嚴格,丹麥格陵蘭島為保持與歐盟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法規一致,最近發布了《格陵蘭島食品接觸材料通知》,《通知》中修訂案基本執行歐盟食品接觸法規中的條款。 新規對活性和智能材料、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再生纖維素膜、回收塑料以及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做出了相
歐盟食品安全局批準4種食品接觸材料
歐盟食品安全局食品接觸材料組在9月會議中,批準兩種氧氣吸收劑,一種添加劑,一種塑化劑。物質如下:鐵(0)改性膨潤土,鐵(0)改性高嶺土,用于吸收食品接觸環境中的氧氣;2,2,4,4-四甲基-1,3-環定二醇(CAS No 3010-96-6),在聚酯生產過程中用做單體;聚甘油(CAS No
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級接觸檢測方法
塑料制品是指以樹脂(含樹脂共混物)或塑料材料為原料,添加必要的添加劑,成型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狀的、最終接觸食品的成型品(或終產品)。塑料材料是指以一種或幾種樹脂(含樹脂共混物)或其預混料、預聚物等為主要結構組分,添加必要的添加劑,在一定的溫度和壓力下加工制成的、介于樹脂與塑料制品之間的高分子材料,包括
歐盟評估食品接觸性材料PHBH的安全性
2019年1月25日,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發布了關于3-羥基丁酸和3-羥基乙酸的共聚聚酯 [poly((R)‐3‐hydroxybutyrate‐co‐(R)‐3‐hydroxyhexanoate)](PHBH)安全評估結果。 經過評估,酶和加工助劑小組( CEP )小組得出結論,如果
歐盟欲修訂食品接觸材料中的鎘和鉛
日前,歐盟SME發布意見表示,其建議修訂食品接觸材料中鎘和鉛的限量要求(詳見下表)。其中,鎘的含量將降為之前的1/60,鉛的含量將降為之前的1/400。 目前的食品接觸材料中的重金屬遷移限量要求在84/500/EEC中作了規定。歐盟意圖分兩階段降低其中的含量,第一階段將依據條例(EC
寧波提醒:出口歐盟食品接觸材料謹防重金屬超標
近日,余姚某電器企業出口意大利的一批食品加工設備在進口抽查中因鎳含量超標而被歐盟食品和飼料類快速預警系統(RASFF)通報。被通報產品為電動攪拌器,其攪拌棒采用鐵鍍鎳材質,該攪拌棒經檢測,重金屬鎳含量為0.15mg/kg,不符合意大利食品級法規D.M. 21/03/73的相關要求(鎳含量應<0.
歐盟擬修訂食品接觸物料規例
2011年9月15日,歐洲委員會提出修訂歐委會第10/2011號規例的方案。該規例監管所有接觸到食物的塑料和物品,于2011年1月15日公布,同年5月1日起在歐盟施行,部分條文屬于過渡性質。 該規例已經直接影響塑料生產商以及向歐盟出口食品的業者。不論是會接觸到、已經或可能接觸到食品的
出口食品接觸材料頻遭歐盟通報-企業需轉型升級破困境
近年來,寧波出口食品接觸材料產業發展迅速,全市出口食品接觸材料生產企業已多達五百余家,貿易國家以歐美為主。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口歐盟的食品接觸材料金額已逾7600萬美元,占到了出口總額的22.7%。 然而漂亮的數據背后,食品接觸材料的出口前景并非一片光明。由于行業門檻偏低、小
歐盟食品安全局就六種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發布意見
據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11月25日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就六種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發布意見。 這六種物質包括月桂酸(Dodecanoic acid)、12-氨基(12-amino-)、乙烯聚合物(Polymer with ethene)、2,5-呋喃二酮(2,5-furand
歐盟食品級塑料新規生效
近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布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制品法規(EU)10/2011的修訂法規(EU)2017/752,再次加入6種授權使用物質,新增重金屬鎳的遷移限制,進一步明確了全面遷移的食品模擬物,并澄清之前法規中的詳細要求和修正了一些用詞表述。 食品接觸產品是寧波的特色產品,年出口額超過5億美
食品接觸材料不容忽視-歐盟降低三聚氰胺TDI值
4月13日,歐盟食品安全機構(EFSA)降低了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每日允許限量(TDI)數值。(歐盟原有三聚氰胺每日允許限量值為:0.5毫克/千克體重?每日。)新設定的每日允許限量值為:0.2毫克/千克體重?每日。新調整的限量值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于2008年設定的每日允許限量值
荷蘭更新食品接觸材料法規
荷蘭當局就荷蘭市場上的食品接觸材料發布了一個新法規。新規于2014年4月1日生效,其中涵蓋12組材料的規定和要求。針對食品接觸材料的荷蘭法規《商品法條例》,是歐盟現有的最完整的一套食品接觸材料國家立法。該立法的附件明確了某些食品接觸材料的具體要求。近期其附件已經進行了多次修訂,特別是塑料材料方面
歐盟:亞磷酸等物質在食品接觸性材料中的安全性意見
2019年5月16日,據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歐洲食品安全局食品接觸材料、酶和加工助劑小組(CEP)評估了亞磷酸(Phosphorous acid)、三苯酯(triphenyl ester)、C10-16烷基酯(alkyl esters)和α-氫-ω-羥基聚[氧基(甲基-1
直接接觸食品塑料購物袋應標“食品用”
塑料袋是人們生活中的易損易耗品,消耗量大、不易降解,使用一次就被隨意丟棄,在為人們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加劇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2008年“限塑令”和GB/T21661-2008《塑料購物袋》標準同步實施,對塑料購物袋的生產和使用都作出了嚴格限制和明確規定。 近日,江蘇省質監部門對塑料袋
出口歐盟食品接觸材料頻遭通報重金屬遷移成“罪魁禍首”
根據歐盟食品及飼料類快速預警系統(RASFF)發布的食品和飼料類產品通報統計,2013年1至5月份,中國地區約有近60批次的食品接觸材料被通報,涉及的產品主要包括不銹鋼餐廚具、刀具、金屬燒烤架、蛋糕模具以及食品處理器、電煎鍋等廚房小家電。意大利是各種通報的"重災區",通報量占到歐盟通報總批次的7
塑料材料要面臨的歐盟有害物質法規
近些年來,歐盟市場執法時極度重視產品的有害物質問題。在歐盟市場每年通報召回的危險產品中,因有害物質含量超標召回的產品所占比例高達四分之一。塑料材料是現代社會應用最為廣泛的材料之一,同時由于功能需要,塑料材料及制品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添加增塑劑、阻燃劑、著色劑等多種添加劑從而引入有害物質。因此,在日常
食品接觸材料安全隱患引高度關注
隨著食品安全標準的加嚴,歐美、日韓等包括我國在內都逐步加強了食品接觸材料的使用監管。在此,檢驗檢疫機構提醒相關企業,要熟悉各國允許使用的接觸材料清單及用量,針對不同的部件和材料,確定相應出口國家的具體要求;按照良好的生產規范進行生產,控制生產過程和環境,除了篩選原材料外,還要防止產品在生產中被污
食品接觸材料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豆漿機潤滑油污染、紫砂煲重金屬超標、熒光爆米花桶、氧化鈣干燥劑爆炸……近年來,因食品接觸材料含有有害物質而引發的安全事件,屢屢敲擊著公眾敏感的神經。食品接觸材料被看作是食品安全的延伸,但其被重視程度遠不能與食品安全相提并論。 寧波余姚某電器企業出口到意大利的一批價值3.4萬多美元的三明治爐,因
寧波:食品接觸產品出口歐盟需過好“檢測關”
近日,寧波檢驗檢疫局收到歐盟官方通報,寧波某企業出口歐盟的一批貨值近四萬美元的塑料餐具因被海關抽查,發現甲醛遷移量超標而被拒絕入境,并將面臨退運。該批產品為密胺塑料材質,歐盟抽查結果顯示該產品甲醛遷移量達22.5毫克/千克,超過歐盟法規15毫克/千克的限量要求,并且未能提供有效的認證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