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信息在細胞內的生物大分子間轉移的基本法則。包含在脫氧核糖核酸(DNA)或核糖核酸(RNA)分子中的具有功能意義的核苷酸順序稱為遺傳信息。遺傳信息的轉移包括核酸分子間的轉移、核酸和蛋白質分子間的轉移。 1957年F.H.C.克里克最初提出的中心法則是:DNA→RNA→蛋白質。它說明遺傳信息在不同的大分子之間的轉移都是單向的,不可逆的,只能從DNA到RNA(轉錄),從RNA到蛋白質(翻譯)。這兩種形式的信息轉移在所有生物的細胞中都得到了證實。1970年H.M.特明和D.巴爾的摩在一些RNA致癌病毒中發現它們在宿主細胞中的復制過程是先以病毒的RNA分子為模板合成一個DNA分子,再以DNA分子為模板合成新的病毒RNA。前一個步驟被稱為反向轉錄,是上述中心法則提出后的新的發現。因此克里克在1970年重申了中心法則的重要性,提出了更為完整的圖解形式。 這里遺傳信息的轉移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用實線箭頭表示,包括DNA的復制、RNA......閱讀全文
遺傳信息在細胞內的生物大分子間轉移的基本法則。包含在脫氧核糖核酸(DNA)或核糖核酸(RNA)分子中的具有功能意義的核苷酸順序稱為遺傳信息。遺傳信息的轉移包括核酸分子間的轉移、核酸和蛋白質分子間的轉移。 1957年F.H.C.克里克最初提出的中心法則是:DNA→RNA→蛋白質。它說明遺傳信息在
中心法則的信息是從DNA到RNA,但是,謝平(2014)指出,從生命起源和演化的歷史來看,信息的整合則必定是從mRNA到DNA 。 從RNA到DNA的演化之路 在細胞起源的早期,為了適應細胞的分裂行為,遺傳物質的有效傳遞成為必須,因此,細胞中儲存在各種m-RNA中的遺傳信息的整合必須成為選擇
關系 基因指導蛋白質合成;基因控制生物體;生物體性狀由蛋白質直接體現。 調控方法 a.基因通過控制酶的合成來控制代謝過程,進而控制生物體性狀; b.基因通過指導蛋白質的合成,控制蛋白質結構進而直接控制生物體的性狀。
早在1909年,伽羅德(A·E·Garrod)在《先天性代謝差錯》一書中,就描述了黑尿病基因與尿黑酸氧化酶的關系。以紅色面包霉(鏈孢霉)為材料而開創生化遺傳學研究的比德爾(G·W·Beadle),1941年與塔特姆(E·L·Tatum)一起提出“一個基因一種酶”的假說,認為基因是通過酶來起作用的
哺乳動物細胞里的基因編碼產生一種糖蛋白PrP。人的PrP基因位于20號染色體短臂,PrP由253個氨基酸殘基組成,在氨基端有22個氨基酸組成的信號 肽。在正常腦組織中的PrP稱為PrPc,相對分子質量為33 000~35 000,對蛋白酶敏感。在病變腦組織中的PrP稱為PrPsc,相對分子質量為
中心法則是現代生物學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規律之一, 其在探索生命現象的本質及普遍規律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極大地推動了現代生物學的發展,是現代生物學的理論基石,并為生物學基礎理論的統一指明了方向,在生物科學發展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3] 遺傳物質可以是DNA,也可以是RNA。細胞的遺傳物質都是DNA
由此可見,遺傳信息并不一定是從DNA單向地流向RNA,RNA攜帶的遺傳信息同樣也可以流向DNA。但是DNA和RNA中包含的遺傳信息只是單向地流向蛋白質,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蛋白質的信息逆向地流向核酸。這種遺傳信息的流向,就是克里克概括的中心法則(central dogma)的遺傳學意義。 任何一
克里克在上述那篇1970年的文章中指出,中心法則雖然對指導實驗很有用,但不應該被當成教條: “雖然本文所提出的各類法則看來是可靠的,可是我們對分子生物學的認識,即使只是一個細胞—更不用說大自然里的整個生命體—仍然遠遠未完備到,足以讓我們把它當成教條一樣肯定正確的程度” ——克里克 自從克里
中心法則的信息是從DNA到RNA,但是,謝平(2014)指出,從生命起源和演化的歷史來看,信息的整合則必定是從mRNA到DNA? 。從RNA到DNA的演化之路在細胞起源的早期,為了適應細胞的分裂行為,遺傳物質的有效傳遞成為必須,因此,細胞中儲存在各種m-RNA中的遺傳信息的整合必須成為選擇的方向,把
在我們的實驗室里,zui難搞的樣品類型之一就是土壤。在開發提取土壤中微生物DNA、RNA的試劑盒和構思提取方法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收集記錄大量各種類型土壤的有機物含量、質地、pH以及采集地。這些因素與土壤微生物含量息息相關,同樣地也影響著提取DNA、RNA的得率。下文,我將介紹一些影響土壤DNA、RN